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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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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男方在下列三种情形下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所谓分娩,特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这段时期和过程。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论婴儿是否活着出生,也不论出生后婴儿是否死亡,均应受一年期间的限制。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中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二、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例外
  
  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性规定有两种情况可以例外:
  
  1、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所谓“确有必要”,根据审判实践,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重婚而怀孕的;
  
  (2)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其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严重侵害的;
  
  (3)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限制男方提出离婚,其实是为了更好的对女方进行保护。当然也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有这样的限制,主要还是要看女方所处的阶段,往往在怀孕期间、生产之后比较脆弱、敏感的情况下,那么才会对男方提出离婚进行一定的限制。当然,如果此时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则就不会存在什么限制。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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