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离婚时女的有抚养权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办理离婚时女的有抚养权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三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年龄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主要是因为两周以下的子女处于哺乳期,原则上女方抚养对子女的成长更为有利。但是原则上女方抚养,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也会排除女方抚养的可能。例如,女方有传染性疾病、有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尽管子女在两周岁以下,也有可能由男方直接抚养。2、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实务中大多都是想争取对子女的直接抚养,所以有利的抚养条件是争取成功与否的关键,这些有利的条件具体到个案不同而不同,例如父母双方离婚前长期分居,子女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稳定的居住生活环境就是优势条件;再比如,父母双方的条件相当,但一方有吸毒、家庭暴力等可能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这对另一方是有利争取条件。3、年龄在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有了一定的判决能力,能够自主表达意愿,因此父母双方对于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考虑子女的意见。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主要看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法院就支持哪一方的请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是必须要采信该子女的意见,能否支持还是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前提。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也应结合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抚养的一方具有传染疾病、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时,相关的抚养权不能判给这类人员,对这类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审核判处,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精神病人离婚证有效吗?
      精神病人离婚证有效吗?有效,精神病患者,父母可以代替办离婚手续。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一...


·一、调解离婚放弃抚养费还能再起诉吗?
      一、调解离婚放弃抚养费还能再起诉吗? 是可以的;想要抚养费的话,可以再以新的案由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只要您能够证明现在您无力承担孩子所有花费的话,一般法院都会支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现实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夫妻想要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财产,此时是需要做出分割的。那么男女在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付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


·精神病患者能否结婚
      虽然我国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结婚,同时也禁止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之间结婚,那要是证实其中一方属于精神病患者的话,那么在这个时候,根据法律的规定精神病患者能否结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精神病患者能否结婚 1950年婚姻法曾规定,精神失常未经治愈者,禁止结婚...


·离婚后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并不是指只有男方才必须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的话,那么按照我国法院的规定,其实女方应当按时的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因为尽管夫妻关系已经结束,但是对孩子的抚养关系是不受影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后女方不付抚养费怎...


·刑法不承认事实婚姻吗?
      刑法不承认事实婚姻吗?是不会承认的;现在民法中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才是婚姻关系,但是在刑法中认定重婚罪的时候是承认的。【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


·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
      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


·离婚怎么分财产和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一般涉及的最多的就是关于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婚前购买的房屋那些在什么情况下是属于婚前的财产还是可以属于婚后的财产。所以财产的纠纷便成为了一个很大的难题。父母双方一般都是希望抚养权的,离婚怎么分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就是在离婚时最大的两个问题。 抚养权: 离...


·夫妻长时间分居的影响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夫妻分居两地生活的原因很多,包括工作原因、家庭原因、学习原因等等,但无论是怎样的原因造成夫妻分居的,对夫妻的感情生活势必都会产生一些影响。那么夫妻长时间分居的影响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长时间分居的影响有哪些 (一) 双方饱受相思之苦,容易引发不...


·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在离婚案中,申请财产保全是最平常一种财产保护措施。离婚案件又是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纠纷,无论是作为被告还是原告方,都有权利去保护自身的利益,为了公平公正的保证民事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就是需要民事主体去了解其中的财产保全法律知识。 一、先申请财产保全,再...


·一、离婚财产鉴定评估是怎么收费的?
      一、离婚财产鉴定评估是怎么收费的?离婚财产评估收费标准拾是宗地评估30%计收评估费。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