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1、抚养费的内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4、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5、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如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由此可见,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的依据有很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比如说要根据地区,深圳是属于高收入人群,自然而然,深圳的离婚抚养费要比一般的高一些,至于离婚抚养费的标准还有根据社会身份来定,根据自身能力,具体的知识在文章已经一一列举出来了。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包括哪些
      要是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话,此时可以按照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对于提起的离婚诉讼,也不是说法院都会受理,那实践中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一般情况下,要是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或者是经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精神病人能签离婚协议吗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中的一方是精神病人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想和精神病人离婚,能签离婚协议吗?由于精神病人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人,因此不能签离婚协议,也就不能协议离婚,那要如何才能离婚呢?一般来说是诉讼离婚。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告诉你精神病人能签离婚协议吗。 一、精神病人能签离婚协议...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具体计算比例如下: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


·一、社会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 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1、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


·离婚了收入多少可以要孩子抚养权
      离婚了收入多少可以要孩子抚养权要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是谁?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这点毋庸置疑。但是也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在夫妻离异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又是谁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
      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可以协议离婚的,毕竟此时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才行。同时在一些情况下也是不能够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那其中究竟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


·一、法律规定离婚多久分财产?
      一、法律规定离婚多久分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这个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并未设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两年的诉讼时效起算,从“知...


·离婚时给予精神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时给予精神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一)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


·军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军人离婚,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对未成年的抚养权做出约定的,否则的话就有法院进行判决。那么您知道军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吗?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军人离婚时,确定子女的抚养权与在一般离婚案件中,确定子女抚养权是一样的。1、两周...


·母亲争取女儿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一般来说,双方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虽然在司法实践之中存在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情形,但是一般都是一方享有抚养权,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对于母亲争取女儿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离婚案中,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