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私人抵押可以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私人抵押可以么?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贷款的。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综上所述,城镇建设用地属于国有土地,个人可以通过参加土地拍卖等方式拿到土地使用证。在缴纳完毕土地出入金等费用后,私人可以将土地使用证抵押出去,这样可以拿到一笔贷款。私人之间抵押土地的,应该签订一份土地抵押合同,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土地使用权估值和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估值和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估值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抵押、投资的权利。 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可以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还可以作为整体企业资产的构成要素...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城市,但是很多时候征地都不愉快,不能成功,其实原因大都基于征地的补偿给的不恰当,那么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征地补偿标准征...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政府征地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城镇的发展是需要土地的,旧的土地会需要得到更新,也就是城市的更新,这时候旧的土地拆除就需要进行征地,征地一般会进行补偿的,不过很多人都不了解相关的补偿内容。那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呢? 陕西...


·期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一、期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期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如下: 期房抵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在建的房地产或商品房预购人将预购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包括在建工程抵押和预购房屋抵押: 1、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家机关及住房部也制定了限购政策,对购买二套房、三套房的行为做了限制性规定,济南也不例外。限购政策主要体现在购买房屋的首付比例上,你是否知道济南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 一、济南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降至...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区别是什么?二、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这: (一)权利性质不同 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二)权利内容的不同 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


·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对于土地,不管是在土地的使用方面,还是在土地的转让问题上,国家都制定了相对应的管理办法,而且国家还根据相关的土地使用情况,对土地的使用年限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内容都有哪些?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内容都有哪些? 建设用地容积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相当的陌生,但是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这是他们开发房产获得利益的计量标准之一,建设用地容积率越高其所能建造的房屋越多利润也就越高。但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建设用地容积率也不是无限制的,在开发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建设用...


·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每亩多少钱?
      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每亩多少钱不同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有一定的差异,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城镇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城镇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对土地的使用规划和道路、城区建设是变化着的。城镇土地和农村土地被国家征收用作其他用途时,政府会给予原使用者征地补偿费用。各项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不同,大约有五种。城镇土地和农村土地有所区别,具体费用各地区也不同。城镇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以...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确权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