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具体数额的确定,不可机械的套条适用,可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开销做一定的调整。
  
  
  另外,即使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当中已经确定了,这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的。如:原定的抚养费根本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了;如:因子女上学或身体患病远远超过了预期的开销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0号)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法律上对离婚孩子判决抚养的有关标准中,抚养费也是作为非常重要的一项规定,并且法院在受理离婚抚养的相关问题时,对于诉讼方所提出的要求,以及被告方的实际生活情况都会做出相应的比较,然后在后续的抚养费判决中会更容易做出决定。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怎么写
      夫妻之间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协议的不仅仅是要解除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当然会针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这些问题都共同协商好,然后再签订具体的离婚协议书。除了离婚协议书以外,对于夫妻之间财产的归属问题最好还是再详细签订一份具体的协议。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怎么写?...


·起诉离婚财产收费比例是多少?
      起诉离婚财产收费比例是多少? 一、起诉离婚财产收费比例是多少?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


·一、已婚的人与他人非婚生育重婚罪算吗?
      一、已婚的人与他人非婚生育重婚罪算吗?已婚的人与他人非婚生育是否算重婚就要看实际的情况。首先需要清楚的是,构成重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配偶的双方或一方,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二是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事实上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对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婚姻登记...


·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如何收集证据
      一、重婚罪的法律定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


·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作为认定嫁妆归属的参考标准。 所谓嫁妆,是女方出嫁时,娘家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女方...


·对于同居属于事实婚姻吗?
      对于同居属于事实婚姻吗?同居不一定就是事实婚姻;同居是男女双方基于彼此有好感,一般是爱情的基础上,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一种方式。而事实婚姻,是男女双方虽然都满足了结婚的条件规定,但实际却又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双方便以夫妻关系对外公开同住一起,身边的...


·因代孕协议产生争议,如何解决?
      代孕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影响不仅是合同无效,代孕引发的监护权、抚养关系和探视权纠纷,离婚案件中因代孕产生的债务纠纷,代孕协议引发的签订方诉讼,因代孕引发的名誉权等诉讼。<{{tjlytel}}> 1、代孕是指代替不能生育的夫妇孕育子女,代孕母亲提供自己的子宫,将代孕需求夫妇的...


·结婚登记证明其中一方可以去办理吗
      可以。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办理结婚证明,并委托他人办理结婚证明,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书中需写清楚具体委托事项,若受托人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可以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委托书。办理结...


·分家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包括哪些内容
      说到分家一般是子女与父母或众兄弟姐妹之间进行的,说的简单点分家其实也就是对家庭共同的财产等作出分割,因此在具体书写分家协议的时候,主要也就是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那到底这个分家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家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


·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结婚的时候流行男方给付女方彩礼,但日后也难保双方之间不会因为彩礼问题而产生争议。这个时候焦点基本就集中在彩礼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多少上面。而一般起诉到法院的,此时符合规定的情形才会支持男方返还彩礼的诉求。那么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