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农村都不给女儿继承权符合法律规定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农村都不给女儿继承权符合法律规定么?儿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不因是农村而改变,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女儿也不例外。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二、为什么在农村女儿基本没有继承权?1、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很严重。因为农村一般都靠种地过日子,而种地需要劳动力。男孩子天生力气大、会干活,家里男孩多的一般日子都过得不错。而女孩子一般擅长洗衣、做饭,不大会干农活,劳动力少了,日子过得差,就会受人欺负。所以农村人都很重视儿子,对女儿不那么上心。家产也都会给儿子,不给女儿。2、农村养儿防老的思想。在农村,大家都有养儿防老的传统。养儿子是为了传宗接代,也为了将来养老。所以养儿子,要给他盖房子、买车、娶媳妇。家里所有的财产都是给儿子准备的。而女儿都会嫁人,出嫁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所以财产没有女儿的份。3、农村的家产不是只给儿子继承,而是儿子媳妇一起继承。女儿同样是别人家的媳妇,出嫁从夫,也会继承别人家的财产。所以一直以来,大家都沿袭这个规矩。只有按规矩办事,才能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综上所述,在我国广大农村,养儿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这样在分家的时候基本不会给女儿财产,女儿也享受不到继承权。其实也不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从法律角度看,男女的权利地位平等,都可以合法的继承遗产。如果女儿这方面的权益被剥夺,可以找有关部门反映。
  
  
  


·遗产继承开始后要怎么办
      遗产继承对于继承者来说,是取得财产的一种方式。想要通过继承取得遗产,必须在继承开始后才能实现。继承开始后要依据不同的情形进行继承,那遗产继承开始后要怎么办呢?也就是说此时要做什么?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继承开始后要怎么办 1、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赠扶养协议...


·2023年关于遗产如何处理
      关于遗产如何处理 (一)、遗产继承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1、遗嘱继承。2、遗赠。3、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自2...


·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
       有的女性在怀孕的时候出现了丈夫死亡的情况,此时女方毕竟是有两个人,因此就想要多分得遗产,这样日后孩子出生也不至于没有钱养活。那么实践中,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进行解答。 一、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 (一)胎儿也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


·婚前财产第一继承人比例是多少?
      婚前财产第一继承人比例是多少? ?婚前财产第一继承人比例是多少?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婚前财产时是按照均等的比例进行继承,但是在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并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也是会予以一定的照顾,如果有两个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那么继承人也是会各自继承50%的遗产,如果是三个...


·放弃继承后还可以反悔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第三十六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


·关于家庭财产分配继承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关于家庭财产分配继承的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协议范本 被继承人: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 于 年 月 日意外身亡,留下遗产尚未...


·什么样的父母没有遗产继承权
      什么样的父母没有遗产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且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


·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一、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


·遗产税征收草案都规定了哪些内容?
      一、遗产税征收草案都规定了哪些内容? 我国没有遗产税的税种,我国遗产税还没有开征。根据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提案答复的函”中内容可以知道,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 二、遗产的法定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谁能继承?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谁能继承? 可以由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继承,但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来执行,对于法定继承制度在古代罗马法中已有明文规定。由于当时的特定条件,继承人范围除婚姻、血缘关系外,法定继承人还包括解放自由人的旧主人及其子女、降服人的主人。罗马法还明确规定各种法定继...


·子女的后妈有权继承财产吗?
      子女的后妈有权继承财产吗?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丈夫的婚前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丈夫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妻子当然具有继承权。适用法定继承,就必须确定法定继承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