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单位犯罪的如何处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单位犯罪的如何处罚(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2)在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三)单位犯罪的处罚适用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在多数情况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少数情况下,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关于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受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二、故意和过失的单位犯罪(一)故意的单位犯罪故意的单位犯罪是指主观罪过由故意构成的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故意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故意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在单位犯罪中,这种犯罪意志是单位的整体意志。正是这种单位的犯罪意志,为故意的单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提供了主观根据。故意的单位犯罪大多数是经济犯罪,因而往往具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动机。对于这些犯罪来说,是否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是单位犯罪的罪与非罪区分的标志。如果单位虽然实施了某一违法行为,但并未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就不构成单位犯罪。同时,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还是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相区分的标志。如果单位内部人员假借单位名义实施犯罪为个人牟取私利,那就不是单位犯罪而只能是单位内部人员的个人犯罪。还有个别故意的单位犯罪,虽然不具有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动机,但往往也是以单位名义实施。例如刑法第396条第1款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规定为是单位犯罪,这种犯罪不仅没有为单位谋取利益,而恰恰是损害单位利益。但这种犯罪之所以是单位犯罪,就是它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因而刑法规定为单位犯罪。(二)过失的单位犯罪过失的单位犯罪是指主观罪过由过失构成的单位犯罪。过失行为一般来说具有个人性,个人行为往往是职务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我国刑法规定的过失的单位犯罪都只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而未处罚单位。例如刑法第137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该罪的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但刑法并未规定处罚上述单位,而只是处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当然,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过失的单位犯罪,也有实行双罚制的。例如刑法第231条规定了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本罪自然人犯罪的主体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中的人员,这些中介组织中的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的,单位也构成犯罪,并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之所以构成犯罪是因为中介组织对其人员的职务行为具有监督职责。没有履行这种职责的,应构成犯罪。单位犯罪一般是指那种只能有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犯罪,相信大家也有疑惑,单位可能只是属于一个企业法人,并没有自己的意志,就算有犯罪行为那也是单位的领导作出的决定呀。所以,对于大部分的单位犯罪,其实除了会对单位进行处罚外,同时还会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犯了逃避商检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逃避商检罪既遂一般怎么判根据《刑法》第230、23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刑法中贩毒一般判刑多久
      刑法中贩毒一般判刑多久?贩毒的量刑标准是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话是无期徒刑或死刑,具体的规定是: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


·有自首情节如何定罪量刑?
      有自首情节如何定罪量刑?有自首情节会按照实际所犯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是按照基准刑40%以下要进行从轻处罚。具体如下所述:《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


·刑法法律援助范围有哪些
      刑法法律援助范围有哪些,刑事法律援助有什么法律规定对于一切申请得到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援助机构在受到申请后对考察其是否满足申请条件,对于满足条件,且又在刑法法律援助范围内的,援助机构会指派援助律师给予申请人以帮助。我国对刑事案件的惩罚相对来说是比较中的,刑事法律援助有什么法律规定?...


·入室抢劫杀人怎么判刑
      入室抢劫案是抢劫案中的加重情节,已经会被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了,如果不仅入室抢劫了,而且还杀人了,该怎么判刑呢?这种情况应当是比仅抢劫更严重的,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入室抢劫杀人怎么判刑的问题。 一、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


·如何确定构成强迫卖淫罪
      如何确定构成强迫卖淫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


·赌博罪罚金是多少
      赌博不仅会对个人家庭造成极大的危害,也对社会的稳定有着相当大的影响。所以我国一直致力于严厉打击赌博犯罪。那么,赌博罪罚金是多少呢?网站将为你讲解这个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赌博罪罚金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


·根据规定打麻将拘留了怎么办?
      根据规定打麻将拘留了怎么办? 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


·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为了鼓励犯罪分子好好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所以规定了减刑制度,主要按照法院自由裁量权的大小分为应当减刑和可以减刑两种情形,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八...


·网络诈骗被骗5000该如何对犯罪嫌疑人量刑
      网络诈骗被骗5000该如何对犯罪嫌疑人量刑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互联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其中,最为严重的当属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上的虚拟世界对受害人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网络诈骗是诈骗的一种,那么,网络诈骗被骗500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