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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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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变更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变更采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
  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
  1.标的的变更;
  2.标的物数量的增减;
  3.标的物品质的改变;
  4.价款或酬金的增减;
  5.履行期限的变更;
  6.履行地点的改变;
  7.履行方式的改变;
  8.结算方式的改变;
  9.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
  10.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
  11.担保的设定或消失;
  12.违约金的变更;
  13.利息的变化等。
  (三)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例如,债务人违约使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赔偿损失债务,系当然发生,但可由当事人协商赔偿损失额,亦可诉请法院裁判。
  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在我国法上有两种,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二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裁决。
  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
  除此而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达不成协议便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四)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须遵守这种要求。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法院裁决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那么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我们从上文了解到个痛要进行变更首先就必须存在合同,其次此案时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变更,然后是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那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在上文中可以看到主要条款就是标的、履行方式、履行地点等因素的变更。这就是为您进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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