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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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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领取离婚证的流程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证的领取具有一定的规律,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可见,民政局离婚之前主要是夫妻两个人要先拟定好离婚协议书,有离婚协议书就能表明夫妻之间都是自愿作出的离婚的决定,对因离婚而产生的其他的事项也已经妥善的解决好。民政局应主要是会审和离婚协议书,还有结婚证、身份证这些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也只有在领完离婚证之后,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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