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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康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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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医疗康复待遇有哪些
  
  
  工伤人员享受的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主要有:
  
  
  ①全额享受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
  
  
  ②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享受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未住院期间的食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交通费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③全额享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定点机构进行住院工伤康复,发生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诊疗规范、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
  
  
  参保工伤人员发生的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参保工伤人员发生的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人员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由谁承担?
  
  
  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其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辅助器具项目和标准安装配置的辅助器具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人员安装配置的辅助器具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故事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①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
  
  
  ②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应予以补足;
  
  
  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此类问题的处置国家的有关法律会有明确的规定,只要自己积极得遵循就可以有效的解决,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权益维护需要在合理的方式中进行,否则自己的利益维系就会出现不小的麻烦,因此自己需要多加注意其中的法律约束,确保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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