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退侦的必要性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刑事案件退侦的必要性是什么?
  
  
  刑事案件退侦是非常必要性的,可以进一步维护法律的权威,对诉讼案件进行合法合理的司法判决,避免出现错判或者误差的情况。检察院退侦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二、司法解释
  
  
  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案件退侦的情况是比较少见,一般只存在于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足,或者对犯罪分隔的违法认定不够确定的情况下才出现的。刑事案件退侦显然是非常必要的,检察机关作为司法程序中的监督检查方,应当对诉讼案件的侦查、审理、判决是否合法作出认定。
  
  
  
  


·失火罪是什么、失火罪判多少年
      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不会触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犯失火罪,须切实危害到公共安全,这与前面提到的造成严重后果互为表里。另外,行为人犯本罪是出于过失心态,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也可以是疏忽大意...


·滥伐林木罪司法解释
      森林是地球的天然氧吧之一,他对于环境有这就巨大的作用,对于环境的净化和修复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然而,总有一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无节制的乱砍滥伐,无视法律。那你们知道什么是滥伐林木罪吗?滥伐林木罪司法解释如下。 一、滥伐林木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


·认定构成赌博罪怎么处罚
      一、认定构成赌博罪怎么处罚赌博不一定构成犯罪。一般给予行政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但是,开设赌场,或者...


·之前被监视居住如何抵刑期?
      监视居住如何抵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监视居住是由谁决定的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被告人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名。...


·刑法修正案九传播恐怖信息罪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刑法也在不断的进行调整,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就针对传播恐怖信息罪进行了调整。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刑法修正案九传播恐怖信息罪的罪名解释以及构成要件,希望可以对您了解传播恐怖信息罪有所帮助。 一、 刑法修正案九传播恐怖信息罪罪名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


·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人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人条件是什么 被有一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犯...


·网络诈骗从犯量刑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从犯量刑是怎样的?1、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① 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如果主犯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一样,甚至更轻。② 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只能就共同所犯...


·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关于撤销缓刑,是指不再适用缓刑,对缓刑犯执行原判刑罚或者重新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撤销缓刑和缓刑撤销后对犯罪分子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吗?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


·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才构成招摇诈骗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招摇撞骗罪呢?具体来说,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认定招摇撞骗罪 (一)客...


·诈骗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对于诈骗罪和侵占罪,其实主要都是对受害人公私财物的一种侵犯,而现实中却有很多人搞不清楚诈骗罪和侵占罪,也就是无法对这两个犯罪进行准确的区分,这是很严重的问题,容易导致定错罪。那究竟诈骗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类罪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