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毒品犯罪从犯怎么判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毒品犯罪指的就是,那些违反了我国国内和国际上关于禁毒的法律和法规,破坏了毒品管制的活动的,应该要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罚的一种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里边,毒品犯罪既包括了走私和贩卖,还包括了制造以及运输这两种罪名,以及非法持有和包庇等罪名。只要是参与了走私或者贩卖,运输或者制造毒品的行为人,不管其数量的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承担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只要是参与了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以及运输毒品的,出现了以下情形当中的一种,都会直接被处以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乃至死刑,还会
  同时被没收财产:第一种情形是如果在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和运输鸦片达到了一千克以上的,或者是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达到了五十克以上的,或者是其他的毒品的数量较大的;第二种情形是行为人是走私或者贩卖,或者是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的集团当中的首要分子;第三种情形通过武装的方式来掩护自己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以及运输毒品的;第四种情形是通过暴力的方式来抗拒公安机关的检查、拘留或者是逮捕,并且情节严重的;第五种情形是参与了有组织的国际性贩毒活动的。如果说其制造、走私、运输或者是贩卖的鸦片达到了两百克以上,但是还不满一千克的话,或者是甲基苯丙胺或者是海洛因达到了十克以上但是不足五十克的话,会被处以七年之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时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如果说其制造、走私、运输或者是贩卖的鸦片还不满两百克,或者是甲基苯丙胺或海洛因还没有到十克的话,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一定时期的拘役或管制;情节比较严重的话,会处以三年之上到七年之下的有期徒刑,以及一定数额的罚金。如果利用或者是教唆了未成年了参与毒品的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和运输的,或者是向未成年人出售了毒品的,应该要从重进行处罚。对于那些多次参与了毒品的走私、贩卖、制造或者是运输的行为人,未经处理的话,其毒品的数量会累计进行计算。对于毒品犯罪当中的从犯,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行为中的地位以及所起作用等,在基准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是减轻,甚至是免除刑罚。因为与主犯相比较而言,从犯所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要比主犯要轻,所以受到的处罚一般也会比较轻,一般在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进行处罚;如果其犯罪情节比较轻的话,会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十来进行处罚,甚至是直接免除处罚。但不一定所有从犯受到的处罚都比主犯要轻,因为主犯可能还存在着可以减轻刑罚的情节。
  
  
  


·妨害他人作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妨害他人作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依法作证是证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那么就应该依法规定证人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便是证人应该享有能够顺利及时依法作证的环境和条件,也即证人作证享有不受外界非法干扰的权利,享受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和依法自由作证的权利。妨害作证罪是举...


·犯罪既遂4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犯罪既遂4要件具体包括哪些?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近年来,社会上关于某某集团非法集资,卷钱跑路的事情很多,非法集资已经严重危害到了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我国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刑法中也有关于集资诈骗罪方面的条文。那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通过我们学习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刑事诉讼法最轻量刑是什么?
      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确定无误的话会提请公诉,交给法院审理。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会依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等,做出合理的量刑。我国的主刑包括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等。那么,刑事诉讼法最轻量刑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相关知识告诉您。一、刑事诉讼...


·走私逃税200万怎样判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百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度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进行法律、道德教育。《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道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二、治安拘留可以...


·传播性病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传播性病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传播性病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即性病患...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怎么判?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怎么判? 未成年人在我国的社会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未成年人在心智年龄上并不成熟,需要国家重点保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未成年犯罪也是有着严厉的规定,那么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怎么判?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非法经营罪刑事处罚有哪些
      一、非法经营罪刑事处罚有哪些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关系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关系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


·怎么执行死刑、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除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外,其余的都是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才能实际执行死刑的。但现实中有一些人法律明确规定是不适用死刑的,而对于能够适用死刑的,此时又该怎么执行死刑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