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造成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醉驾属于交通违章行为的同时,也触犯了《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当然这只是危险驾驶罪中的一种行为,不过此时还是要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的。那么你知道醉酒造成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醉酒造成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看出,我国刑法采取的是择一重处的处罚原则。《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危险驾驶罪怎么认定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处:三个罪名既然都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处就是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间的区别。其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过失。
  2、在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只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实施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险性相当的危险行为。不应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的行为。上文中,详细为您介绍了危险驾驶罪处罚的内容,根据《刑法》的规定,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法律规定拘役的期限在1个月到6个月之间。与此同时,我们同时还为您带来了危险驾驶罪认定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而行为人的动机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那么,刑法对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怎么判刑?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


·量刑三到四年会判多久
      在三到四年的幅度内由法院裁量,理论上讲裁量三年零一个月(含三年)到四年整都是正常的,主要是根据情节、犯罪数额、危害后果来综合考量与裁定。1、量刑步骤(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


·犯罪嫌疑人在中国贩毒犯什么罪
      贩毒涉嫌贩卖毒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


·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条件是什么?
      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条件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的常见情形包括了哪些方面 1、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是指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如果共同犯罪中只有一个实行犯,那么该实行犯的实行行为无异于单独犯罪。而在具有两个以上的实行犯的场合,并不一定要求其中每一个人的行为都独立地完全符...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哪里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哪里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哪里 1、客体要件不同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超期羁押与非法拘禁有什么关系?
      超期羁押与非法拘禁有什么关系?对于故意实施超期羁押构成犯罪的,可能会按照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超期羁押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具体标准:1、超期羁押在客观方面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超期羁押行为导致被羁押者伤害(含重伤与轻伤)或者死亡的;超期羁押并对被羁...


·包庇罪该如何认定,怎么区分包庇罪和窝藏罪
      包庇罪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但很多人因为不了解包庇会造成犯罪,因而可能自己犯罪了自己却不知道。今天就为您讲讲包庇罪该如何认定,同时带来包庇罪和窝藏罪的区别,帮助各位深入了解包庇犯罪。一、包庇罪该如何认定?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


·职务犯罪减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职务犯罪减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8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


·刑事诉讼法最轻量刑是什么?
      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确定无误的话会提请公诉,交给法院审理。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会依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等,做出合理的量刑。我国的主刑包括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等。那么,刑事诉讼法最轻量刑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相关知识告诉您。一、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撤诉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撤诉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刑事附带民事撤诉申请书写作规范 (一)首页上方注明文书名称。 (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基本身份事项。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