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关于返还社抚养费的请示有必要书写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关于返还社抚养费的请示有必要书写吗?
  
  
  没有。
  
  
  就目前的法律规定,任何情况下,社会抚养费都不退还!
  
  
  1、事实上,超生后,孩子不幸夭折了,于情于理,都应当退还部分社会抚养费!
  
  
  超生的时候,收了社会抚养费,并及时上缴国库。后来,孩子出现意外,想要返还社会抚养费,于情于理说得过去,但是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谁也没有权力把钱从国库里拿出来。这个事情明显是不公平的!这是一个十分明显的法律漏洞 !
  
  
  针对这种情况,有一些基层政府会采取一些民政方面的基金捐款,再通过基金发放给当事人的办法变通解决问题,但是,效果往往很有限。
  
  
  2、令人十分遗憾的是:新的法律仍然是空白:
  
  
  国家卫计委2014年11月起草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中,也只是规定了因不可抗力或者发生重大意外事件,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减免社会抚养费。其中并没有关于社会抚养费返还的规定。
  
  
  在省一级,对这类情况进行规定的也不多。只有《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实施办法》中规定,在计生部门发现之前,违法生育、非婚生育的子女出生后死亡的免予征收,在征收决定执行过程中死亡的,原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还是不予退还。
  
  
  事实上,社会抚养费是预先缴纳的补偿性行政收费,而不是惩罚性的罚款。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
  
  
  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变更情况
  
  
  社会抚养费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超生的父母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但是对此事实应该保持尊重,数额的多少还应当根据个人情况进行支付。广大群众也要学会关注时事新闻,生育孩子也要符合国家政策,减轻自己和国家的负担。
  
  
  
  


·夫妻起诉离婚要多久时间?
      起诉离婚说白了也就是夫妻之间打离婚官司,而打这个官司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一般在离婚夫妻之间产生了矛盾的,才会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离婚。那此时起诉离婚要多久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多久时间 要想知道起诉离婚要多久时间,那先得知道...


·双胞胎离婚孩子怎么判?
      在夫妻离婚过程中,会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分配等问题。有些夫妻养育的是双胞胎,这样在处理孩子抚养权方面就稍微复杂些。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给予解决。那么,双胞胎离婚孩子怎么判?下面我们透过本文给您讲一讲。 一、双胞胎离婚孩子怎么判? 1、两...


·中国剥夺抚养权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一、中国剥夺抚养权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


·离婚后双方的子女只能够有一人进行抚养
      离婚后双方的子女只能够有一人进行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具有探视的权力。那探视一方的时间有没有要求呢,相关又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我们就离婚后探视权时间规定都有哪些要求,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离婚不可避免的使一个家庭分裂,在离婚时,小孩的抚养权是争议的焦点,在离婚以后,没有取...


·怎样算是重婚怎样取证?
      怎样算是重婚怎样取证?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的确定标准父母离婚后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的确定标准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 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


·单方面怎样起诉离婚
      单方面怎样起诉离婚 由于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对财产、子女抚养权等达成了一致意见,选择去民政局和平分手;另一种是起诉离婚即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一般适用于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下落不明等情况,也即是本文将要谈的单方面离婚。因此,想要申请...


·哪些情形下可主张离婚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
      哪些情形下可主张离婚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并不是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只要因为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那么此时就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对于过错行为,我国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在不同的过错情况下,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损害赔偿额 实...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哪些能起诉处理?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


·婚前财产要如何界定
      夫妻双方离婚时在财产问题的处理上出现纠纷,有一部分当事人是不知道哪些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需要你注意,被认定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婚前个人财产如何界定。 (一)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 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