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内容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近年来,交通事故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可以说交通事故已经是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头号敌人之一,因此各位应当对交通事故的相关内容做一定的了解。但是不同的地区标准不同,律师265我们在这以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内容为您做个示例。
  
  
  一、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22456×20 = 449120元
  
  农村居民 7154 ×20 = 143080元
  
  二、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 46407÷12个月×6个月=23203.5元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3166×(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
  
  2、农村居民: 6017×(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
  
  四、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22456元×20年=449120元;二级伤残为449120元×90%=404208元;
  
  三级伤残为449120元×80%=359296元;四级伤残为449120元×70%=314384元;
  
  五级伤残为449120元×60%=269472元;六级伤残为449120元×50%=224560元;
  
  七级伤残为449120元×40%=179648元;八级伤残为449120元×30%=134736元;
  
  九级伤残为449120元×20%=89824元;十级伤残为449120元×10%=44912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7154元×20年=143080元;二级伤残为143080元×90%=128772元;
  
  三级伤残为143080元×80%=114464元;四级伤残为143080元×70%=100156元;
  
  五级伤残为143080元×60%=85848元;六级伤残为143080元×50%=71540元;
  
  七级伤残为143080元×40%=57232元;八级伤残为143080元×30%=42924元;
  
  九级伤残为143080元×20%=28616元;十级伤残为143080元×10%=14308元
  
  五、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六、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
  
  八、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九、住宿费
  
  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十、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一、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内容是怎样的这个问题答案的总结,简单的说,赔偿内容应该包括人身损害方面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住宿费等相关方面,而具体的计算方法也已经给出,望借鉴处理。生命只有一次,所以各位在开车时需谨慎,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处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 显而易见,在当今这个开放的经济化社会,个人投资方式也迅速得到发展和扩大,从目前的市场规律来看,新三板已经成为当下较为普遍的投资理财方式,其买卖交易方式也与普通投资有所差异,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吧。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


·一、交通事故死36人会被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死36人会被判刑吗? 交通事故发生人员死亡必定就会被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方和相关保险单位对在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项目以一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赔偿金额,然后进行相关理赔工作。所有的费用项目和计算标准都是法定的。我们整理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一、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交多少钱?
      一、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交多少钱 (1)广东: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广西:非婚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


·在刑法中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定罪
      在刑法中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定罪?刑法中交通肇事逃逸的定罪标准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公共安全和交通
      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很多人为了应酬,酒后开车,构成醉驾行为,甚至造成交通事故,对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那么,醉驾的案底可以消除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醉驾的案底可以消除吗? ? 只...


·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怎么写?
      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怎么写? 在当代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几乎每个家庭都会有一辆属于自己家的车辆,但是可能因为车子旧了或者一些其他的原因需要把车辆转让,车辆转让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事项,比如说需要写一份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那么,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


·交通人伤事故不垫付有问题吗?
      交通人伤事故不垫付有问题吗?目前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为伤者垫付一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肇事方可以拒绝由他先行垫付另一方医疗费用的要求。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当事人哪一方进行垫付,不过作为当事人,出于人道主义或者义务来说,最好还是...


·如今生活中几乎每家都有车,不过近几年喝酒开车的司机也越来越多
      如今生活中几乎每家都有车,不过近几年喝酒开车的司机也越来越多。酒驾轻则扣分,造成人员伤亡的涉及刑事犯罪。那么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具体会怎么处罚呢?下面我们就给您总结一下酒驾处罚的知识。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解释
      随着经济发展,小汽车逐渐进入千家万户,但是因为驾驶技术参差不齐,交通事故概率近年来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很多事故车主对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解释了解的不是很多,为了更加正确的审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一下。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