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
  
  1、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
  
  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止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除此之外,还可参照下列情况认定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表;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3)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从法律的层面上来看的话,不签劳动合同的这种行为只能让公司付出更加惨重的法律代价,可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员工甚至都不屑于和公司签合同,明知公司不签合同自己也不主动维权,甚至觉得这也没有什么。大多都因为员工自己不主动维权,而纵容了公司这种肆无忌惮的做法。
  
  


·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在工作中,总会听到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这种时候我们要做的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应得赔偿金。但是赔偿金有多少才合理呢?或许有很多人并不是特别了解,因此我们总结下文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的问题。 一、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灵活就业方式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灵活就业方式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灵活就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或以小时为劳动时间单位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就业形式。用人单位应当与灵活形式就业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协议...


·哪种情况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哪种情况公司可以辞退员工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


·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
      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类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浮出水面,工程的修建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但若是企业对工程质量不严格要求,则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近年来,工程质量事故频发,但很多朋友还不了解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叫工程质...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的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特别是被公司无理由辞退时。那么当劳动者被公司辞退时,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因此劳动者必须了解公司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下文我们为您介绍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的相关内容。 一、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


·转劳动关系异地工作有保障吗?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经济水平不断的提高,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很多的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在外地也开始投资建厂,拓展业务。所以,公司里的员工经常被调到其他的城市工作。那么,转劳动关系异地工作有保障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转劳动关系异地工作有保障吗这个问题。? 一、...


·一,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作用是什么?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作用是证明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流程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流程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


·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能获得哪些好处?
      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能获得哪些好处? 1.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 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债务清偿、知识产权保护、员工劳动纠纷、行政干预等。如果有自己的法律顾问,这些问题都可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得到及时的防范和化解,不必在事发急忙时有茫然无措...


·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是什么?工程质保金是一种保障信誉的保证金,常见于承包承租的工程往来关系中,一般在建筑单位签订合同之前,会支付这一笔工程质保金。但是工程质保金是可以按规定返还给承包人的。那么你知道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是什么吗?接下来让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工程质保金概念...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厕浴间规定?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厕浴间规定? 公用建筑和个人房屋的卫生间都是人们每日必去的场所。要在有限的空间摆放数个台盆、马桶或同时摆放马桶、浴缸和洗手池,做到使用方便、整洁美观,通风良好是对卫生间布置的最低要求。高级建筑如酒店宾馆等厕所浴室使用频繁的场所在质量安全方面的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