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财产分割继承诉讼代理词由几部分组成?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家庭财产分割继承诉讼代理词由几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
  
  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 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4、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5、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代理词在写法上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代理词主要用证明的方法来写,对错误的观点有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驳斥,用反驳的方法来写,但通常是把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正面说理为主,或两种方法兼而有之。
  
  2、代理词必须在熟悉案情,了解真相,掌握材料基础上动笔制作,这样才能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3、代理记号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向法庭提出无理要求。
  
  掌握分寸;要以理服人,体现出解决问题诚意;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措词恳切,语气平和,这样才能为对方当事人和法庭所接受。
  
  实际上,代理词其实要比民事诉讼状的写法复杂一些,就比如在代理词的序言部分,代理人在序言部分就要说明自己在出庭前对此次民事纠纷所作的一些具体的工作,正文也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主要就是陈述继承权纠纷的实际情况,并反驳对方所陈述的一些不实之处,代理词最好还是让律师写比较好。
  
  


·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
      一、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按遗产数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 《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证明遗产继承的收费标准是: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


·法院如何开展继承证据调查?
      法院如何开展继承证据调查? 一、继承证据调查方法是什么? 证据应具有合法性,一是形式合法,不同种类的证据还应具备相应的特殊形式,例如,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书面证人证言要有相关人员的签名,并有相应的格式。又如《继承法》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


·遗嘱继承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意识状态良好并且没有接受任何威逼利诱,属于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依法对自己个人财产进行相关处理划分,并且有无相关直接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或者公证处公证的遗嘱设立活动,同时并规定在离世后继承自己财产的相关法定人选。 至于遗嘱继承的法...


·如何确定转继承人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实际继承遗产之前死亡的话,则就可以按照转继承的方式来继承遗产。此时就要确定转继承人。那么实践中该如何来确定转继承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确定转继承人 1、准确认定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


·遗赠是否属于遗嘱继承所谓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
      遗赠是否属于遗嘱继承所谓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生前依照其财产所有权,对其财产按自己的心愿用遗嘱形式安排其死后由谁继承、以及继承多少,这是行使所有权的处分...


·父亲去世遗产谁能继承?
      父亲去世遗产谁能继承?父亲去世遗产的继承,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


·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
      法定的遗产继承人包括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管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呢?我们为您分析介绍。 一、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如下: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


·没有结婚证的配偶是否有继承权
      没有结婚证的配偶是否有继承权(1)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办理了登记的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能是同居关系,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即使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缔结的婚姻,也需要补办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2)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


·事实婚姻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事实婚姻的配偶有继承权吗在认定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彼此享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1日)第13条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和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


·一、遗产分配原则?
      一、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