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合同内容不明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赠与合同内容不明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赠与合同的概念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移转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并不限于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股权、债权等也可以成为赠与的财产),因此 ,买卖合同作为典型的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其相关规定对于赠与合同具有参照适用效力。二、赠与合同内容不明确,是否有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关于赠与物约定不明确时,需要赠予人补充约定或追补约定,赠予人不予补充约定或追补约定时,合同无法履行,即合同无效。1、赠与合同的标的须明确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是赠与人以自己之财产而为赠与的,均无不可。这里的财产,是指一切具有财产利益之有形财产及无形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物权、债权、有价票证等等。  2、法律赋予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产与合同的法定权利。赠与合同如果内容不清的时候,需要赠与人补充完整。如果赠与人没有按照要求补充好,那么怎么会具备赠与合同内容不明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而且,如果内容不完整,在一定条件下,赠与人也是可以随时撤销合同的。所以,双方一定明确好赠与合同内容,好事就要办好。


·签了居间合同后违约怎么办?
      签了居间合同后违约怎么办?一、签了居间合同后违约怎么办 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到中介公司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很多纠纷就产生于这一阶段。主要原因是虽然定金已付,但一方不想继续交易,又不想承担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在出现以上情...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一、什么是购货合同 购货合同是指企业作为需向供货厂商(供方)采购材料,按双方达成的协议,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又称订购合同。购货合同只有在合同条款不与企业所在地国家与地方实施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等相抵触,经合同有关双方相互承诺,并且合同各方...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责任怎样认定?合同生效标准是什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责任怎样认定?合同生效标准是什么? 一、书面合同生效的标准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别。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合同无效。 经当事人双方充分协商,就合...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存在哪些陷阱? 一、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 买受人(甲方): 卖出人(乙方): 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民法典》,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不履行合同方式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方式有哪些? 一、不履行合同方式: 1、法律规定情况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从违约情形看不履行合同方式的分类 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 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由此规定可见,如何界定“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说意义非常重大。 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


·《合同法》中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中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


·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不动产赠与一般来说是要签订赠与合同的, 不少人在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合同后听说此类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才行,那么在法律规定中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为了解决您的疑惑,今天,的我们将结合具体的一些新的法规为您解释一下该问题:一、根据新规不动产赠与合同在一些情况下...


·与女儿的赠与合同需要女婿签字吗
      与女儿的赠与合同需要女婿签字吗,怎么写 一、只想赠房给女儿如何办理才妥当 关于房屋产权分配问题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产权证上明确载明登记产权份额,二是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对该房屋享有产权的份额。 房屋产权证书(简称产证)是专门记载房屋产权状况的一种权利证书,具有公示性和法律效力...


·合同到期领导不办手续怎么办
      合同到期单位拒不办理退工手续怎么办?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如果老板不给开离职证明(你说的退工单),建议你直接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他们会帮助你的,放心。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不是开退工单,而是由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证明书载明双方当事人某年某月某一天订立的某期限劳动合同已...


·违约金赔了合同还要履行吗
      违约金赔了合同还要履行吗 一、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