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能贷多少?
  
  1、个人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用于个人消费需求的保证贷款,无需担保。
  
  2、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工资收入×90%×期限月份。
  
  3、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笔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最长限期为2年,即24个月。
  
  可以根据自己的工资进行计算,就可以知道自己的工资能贷多少钱。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1、借款人提出个人工资贷款申请;
  
  2、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偿还能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向借款人作出答复;
  
  3、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工资贷款的需要哪些资料?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个人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蓝印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
  
  2、借款人工作单位与借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借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保证函;
  
  4、借款人近3个月内缴纳的公用事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信费)帐单任一;
  
  5、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群体材料:
  
  1、以上资料的1、3、4部分;
  
  2、如借款人所在工作单位为企业,另提供该单位的财务报表。
  
  工资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及经济效益好、管理规范、职工队伍稳定的企业职工;
  
  2、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及债务;
  
  4、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关于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这个问题,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的是工资贷款,实际上就是按照一个人的工资的收入状况的比例来进行的贷款,这种贷款是不需要进行担保的。除此之外,小编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工资贷款的申请条件。
  
  


·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吗?
      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吗?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


·工伤停工留新期工资标准是什么
      工伤停工留新期工资标准是什么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


·劳动合同期限内得了私病能辞退吗?
      劳动合同期限内得了私病能辞退吗? 劳动合同在签署之后,若没有出现法定或者是双方约定的情形,是不可以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于职员生病之后,可以请求休假,劳动合同期限内得了私病能辞退吗?若非法辞退,职权是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请求得到救济陪金的。 一、劳动合同期限内得了私病能辞退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一个考验期。无论对于劳动者来说还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都是为了之后更好的工作,但是试用期是不能无止尽的,那么试用期的期限是多久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1、法律规定 ...


·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
      生产生活当中可能因为各种意外导致我们在工作岗位上遭受伤害,遭到工伤以后,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鉴定,才可以对赔偿的相关事宜展开协商。相信在鉴定的时候,您对鉴定时间是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的问题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 1、工...


·工伤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当进行审查;3、进行鉴定程序,...


·无限期劳动合同解除加班费怎么赔?
      无限期劳动合同解除加班费怎么赔? 要根据平时的加班金额来计算;自己搜集相关证据,比如考勤记录,比如工作安排,比如加班期间与领导的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时间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2008年1月1日)...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原告:中国建筑公司 被告:美国集团公司 1993年3月5日,中国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美国集团公司高级商务楼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权。1993年4月12日双方在美国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 1、商务楼工程的设计、施工全部由中国建筑工司承包负责...


·2023工伤死亡有什么待遇?
      2023工伤死亡有什么待遇? 一、工伤死亡有什么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


·什么情况下做工程质量鉴定
      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工程质量鉴定。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施工质量没有达到设计标准、出现过大变形、出现结构裂缝、倾斜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