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一、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1 、法定义务:
  
  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 509 条第 2 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①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②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③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④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 - 防止损失扩大 - ,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⑤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2 、正确履行:
  
  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①履行主体正确(亲自履行规则);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接受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作为合同履行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②履行标的正确(实际履行原则);
  
  ③履行时间正确;
  
  ④履行地点正确;
  
  ⑤履行方式正确。
  
  3 、亲自履行: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4 、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
  
  ①质量不时条款的履行;( 《民法典》511 条 1 款: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价格不明条款的履行;( 《民法典》511 条 2 款: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③地点不明条款的履行;( 《民法典》511条 3 款: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期限不明条款的履行;( 《民法典》511 条 4 款: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⑤方式不明条款的履行;( 《民法典》511 条 5 款: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⑥费用不明条款的履行;( 《民法典》511 条 6 款: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5 、第三人履行
  
  概念: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只要在合同中有约定,第三人就可以成为合同履行的主体。(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6 、价格变动的履行
  
  概念:是指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前政府定价发生调整的,按照何种价格履行的问题。(第六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7 、不完全履行
  
  概念: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
  
  ①中止履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②部份履行:(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③提前履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8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履行之前,如果出现某种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客观变化,若仍然履行合同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除违约责任的承担。(实际上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运用)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势变更原则。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如果是购销合同,合同履行地就是交货的地点;如果是建设或安装合同,合同履行地就是施工的地点。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合同履行地确认规则。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其中一方在合同履行地的,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都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合同履行的原则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关于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法定义务、正确履行、亲自履行、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价格变动的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情势变更等形式。
  
  ? ? ? ?
  
  ?
  
  


·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怎么办,入职协议书怎么写
      入职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签订入职协议书,在一些企业中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协议需要签订,不过入职协议是最基本的,一般都需要签订,但也有可能会有人忽视签订入职协议书的问题而且还会存在从入职到离职都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那如果出现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的情况怎么办呢? 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


·民法典合同的亮点?
      民法典合同的亮点一是体例安排有变化。合同法采取总则、分则、附则的体例设置,总共23章;民法典合同编采取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的体例设置,总共29章。二是一般规定有变化。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主要是立法目的、调整范围、基本原则;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主要是调整范围、合同解释。基本原则适用...


·煤炭贸易合同模板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煤炭贸易合同模板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煤炭贸易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地址:------------------------------ 乙方(卖方):----------------------------- ...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 一、合同的生效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根...


·合同履行完毕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完毕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不需要解除合同,合同自动终止。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


·压缩天然气购销合同是怎样的
      压缩天然气购销合同是怎样的 压缩天然气购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部门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关于天然气的购销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 本协议书约定的买卖标的物为“压缩天然气”,英文简称CNG。 第二条 特定条款 ...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管辖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本条是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从本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特殊地域管辖的几种情形。特殊地域管辖,是...


·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国家中,为了能使项目的竞争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必须进行招标,而招标企业往往因为其工程量比较大,招标工作繁琐,所以...


·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会面对合同到期,但是在合同到期时不续签了,企业需要提前通知吗?答案是肯定需要提前通知的,并且在公司不续签的时候,还需要给予劳动者适量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劳动者自己不续签呢?也是需要告知的。对于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的相关法律规定...


·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委托合同算要是合同不?
      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委托合同算要是合同不?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当我们因为某些原因,不方便本人去处理一些事物的时候,需要委托他人代理我们处理,为了给予代理人相应的权利,我们一般会签订委托合同。而合同有不同的分类,那么这...


·供货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如何承担责任?
      供货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如何承担责任?合同纠纷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责任,在供货合同纠纷中,主要是供货方或者采购方出现了违约的情形,那么在供货合同纠纷中,供货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承担的呢?供货方和采购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供货方违约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