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有哪些费用?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有哪些费用?
  
  产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此时需要注意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的话,那么法院一般是不会立案受理的。接下来,我们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
  
  想打合同官司告状必须有起诉这一环节,但这也并不意味着生活中只要有人起诉,法院都必须立案受理。事实上,法院所受理的只是那些符合法定条件的诉讼案件,而这法定条件便是每个欲行使诉讼权利的公民所必须知道且要严格把握的。起诉的法定实质要件有:
  
  1、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必须在诉状中说明被告是谁及其基本情况。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的,需要写明包括姓名、年龄、籍贯、性别、家庭住址、邮编、电话等情况。如果被告是单位的,需要写清单位的全称、地址、邮编、联系方法、单位法定代表人。
  
  2、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必须在诉状中明确提出让法院依法保护的具体民事权利是什么,同时提出相应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3、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即所诉的问题,必须属于人民法院依法拥有管辖权,并符合地域管辖、级别管辖。
  
  4、原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即原告要起诉的案件必须和起诉者本人或单位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诉讼费用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其他诉讼费用。
  
  (二)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实践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多种多样,诉讼并不是唯一的解决途径,但却是其中比较有效的解决方法之一。很多合同纠纷都比较复杂,因此建议当事人最好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这样胜算会更大一些。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


·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有赔偿金吗
      实践中,在约定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而如果出现不续签的情况,要么就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当然也有可能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那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就会终止合同,此时不续签合同有赔偿金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


·绿化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
      绿化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 环境问题是当下的热门话题,如今政策也偏向与环境友好型发展,众多的绿化工程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出。相信许多单位都会承接有关绿化的工程项目,那么,一份正式的绿化承包合同应该怎样书写呢?如果您也有相似的问题,不妨看看我们为您找到的这篇绿化承包合同范本。 ...


·店铺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店铺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店铺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店铺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 的店铺一间,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5 年。 自 2010 年5月1至2015 年4月30日...


·已履行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已履行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虽然法律允许满足一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这往往都是在赠与履行之前进行的撤销。那对于已履行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不少人在实践中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已履行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


·美发合作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美发合作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不仅公司需要合同,许多个体商户也需要签订合同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许多人对于合同并没有一个明晰的概念,对其格式也不甚了解,那么美发合作合同的范本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美发合作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解除合同是否有期限
      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解除合同是否有期限 一、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 解除权的行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但该权利的行使不能毫无限制。行使解除权会引起合同关系的重大变化,如果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长期不行使解除的权利,就会使合同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当事人权利的...


·合同签章的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
      合同签章的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 合同签章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印章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印章的定义及分类 (一)本规定中的印章是指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及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力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


·对于仓储合同有什么特征?
      仓储合同有什么特征?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需要在...


·变更合同声明范本和条件是怎么样的
      变更合同声明范本和条件是怎么样的 一、变更合同声明范本 甲方: 甲方地址 乙方: 乙方地址: 甲方由于需求变更,现对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 合同号——,简称“原合同”)做以下变更。在保持原合同第一条款中的产品不变的前提下分别增加一套——,原合同额为:——,变更后的合同额为——...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及说明 1、合同名称: 合同的名称要做到言简意赅,如果是常用的合同类型尽量采用它们习惯性的名称,如果是不常用的,或者要拟定的合同有特殊情况须要突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拟合同名称,但要注意用语的明了和准确。 2、合同编号: 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