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抗诉的决定权是哪个部门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刑事案件抗诉的决定权是哪个部门?
  
  刑事案件抗诉的决定权是人民检察院,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
  
  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检察院抗诉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必须依法定的程序进行。一般来说,人民检察院抗诉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一)立案审查
  
  作为一种事后监督,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发现人民法院裁判的错误:
  
  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
  
  2、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
  
  3、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
  
  4、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
  
  上述四种途径也就是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案件的主要来源。
  
  对于以上来源的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进行是否提出抗诉的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3个月内审查终结。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原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审查的主要方式是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非确有必要时,不进行调查。
  
  (二)决定提出抗诉
  
  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其中,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由检察长批准或者由检察委员会决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有权直接作出抗诉决定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只能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提请抗诉报告书》应当载明: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当事人申诉理由、提请抗诉理由及法律依据。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3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的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间的,由检察长批准。
  
  人民检察院发现本院抗诉不当的,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回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的,有权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应当制作《撤回抗诉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接到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撤销抗诉决定书》,应当制作《撤回抗诉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三)制作抗诉书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法律文书,也是引起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法律依据。
  
  抗诉书应当载明:抗诉的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原审人民法院及案号,案件的来源和审查过程,人民法院审理情况,检察院的审查结论、抗诉的法律依据和抗诉要求,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等事项。抗诉书由检察长签发,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抗诉书副本应当送达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四)派员出席法庭
  
  刑事案件中,虽然决定抗诉的部门是人民检察院,但是,否接受抗诉就是由人民法院来裁定了,人民法院在接到检察院的抗诉申请书之后,如果认为检察院的抗诉并不成立,也有可能会直接驳回抗诉请求。不过,人民检察院毕竟也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一般不会轻易作出抗诉的决定。
  
  


·非法经营烟草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量刑标准如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


·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一、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并不意味着无罪,可能是犯罪事实无法认定,在犯罪证据确凿后可以依法批捕处理。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


·销售假药罪辩称保健品可以免于处罚不?
      销售假药罪辩称保健品可以免于处罚不?即使保健品中所含成份与保健品标注的成份相符,也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商家销售的保健品宣称的成份与保健品实际含有成份相符,而保健品中既没有中药材,也没有有效治疗成份,而大肆宣称该保健品的药用功能,误导患者的,应属于“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现漏罪会退回侦查吗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现漏罪会退回侦查吗?一般都会退回侦查的,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有遗漏罪行,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遗漏罪行进行补充侦查。如果检察院认为遗漏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也可以对公安局移送的罪行和检察院发现的遗漏罪行一并直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


·持刀伤人逃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伤人逃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持刀伤人逃逸罪量刑标准是三年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


·怎样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应该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


·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这里造成...


·破坏生产经营罪秩序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有些人会由于报复等原因而将他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设备毁坏或将他人用于农耕的工具破坏,这种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给他人或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将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那破坏生产经营罪秩序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立...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都是较为严重的。伤情,简单的说就是受伤情况,不同的伤情等级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很多员工在受伤后,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金,会想谎报伤情。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谎报伤情,通常会要求员工进...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什么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什么 虽然大部分刑事犯罪都是属于故意犯罪,但也是有一些过失性犯罪,而由于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因此一般对过失犯罪的处罚也就没有故意犯罪重。贪污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一种犯罪,那么一般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区别是怎么样的?
      信用卡在生活中的使用时非常频繁的,信用卡可以促进消费,是银行推出的一种消费卡类型。那么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其实是有一个包含的关系,信用卡的诈骗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诈骗数额较大,如果没有这两个情节则构成妨害信用卡的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