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保险合同的效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如何认定保险合同的效力”这里所说的效力是保险公司和买保险的人签的合同具不具有被法律所承认的有效性。根据《保险法》第16条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买保险的人申请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接受承保,并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需要按时给投保人发送保单或别的能够证明保险的相关材料。保单或别的能够证明保险的材料必须明确合同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合同双方也允许通过别的书面形式明确合同里的内容。如果合同关系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所成立的,那么合同从成立的时候就具备有效性。保险公司和买保险的人允许对合同的有效性加上附加条件或时间限制。保险合同的效力必须满足这些条件才具备有效性:1、合同双方必须有着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里约定的内容必须表达明确真实;3、合同约定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能够危害公共利益。《民法典》的第一百四十三条有相关条文,在签订合同时,当事双方都要有一定的缔结协约的能力,并且合同上的表述必须明确且真实,还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危害公共利益。合同会被认定无效的情况:1、主体不符合规定说具体点就是指保险公司、买保险的人、被保险的人、保险的受益人或者代理人违反法律规定。举个例子,假如买保险的人并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没有能力独自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人。还有一种就是投保的保险公司不是按照法律成立的,这样的保险合同也符合主体不合格。最后一种情况就是保险的代理人不具备代理资格或者代理权。如果属于以上几种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保险合同就是无效的。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内容中的表述不明确或者有虚假在签订保险合同的程序中,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通过欺骗、威胁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让另外一方在合同上加上违背意愿的内容,就属于表述不明确或者有虚假。我们这里所说的欺骗是说合同任意一方不能够真实的告知另外一方,或者有意掩盖一些真实情况甚至有意说一些假的信息,误导另外一方没能真实的表述。如果买保险的人在签保险合同的时候,自己明确知道不会有风险却欺骗说有风险,或者这样的风险发生过了却说还没发生。胁迫意思就是合同一方对另一方面进行威胁,比如危害对方本人或相关人的人身安全、名声或者财产利益等,以此来强迫其签订合同。不过这样的威胁一定要是可行的,并且能够让另一方改变自己意愿与之签订合同的。3、保险合同客体违法买保险的或者被保险的人对保险的项目并没保险的利益,这样的话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4、保险内容违法对一些违法的内容进行投保,如果危害国家的利益或者社会大众的利益,这样的保险合同均无法律效力。
  
  
  


·防火涂料购销合同怎么写?
      防火涂料购销合同怎么写? 防火涂料涂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此合同。 一、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二、工...


·什么是合同违约补充协议?
      什么是合同违约补充协议?一、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合同是交易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种文书,与此同时,合同又包括了很多种类。因此很多人对于合同的认识是混乱的,特别是比较少见的合同,比如倒签合同。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倒签合同的效力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


·不动产反担保合同起法律的效力吗?
      不动产反担保合同起法律的效力吗? 一、不动产反担保合同起法律的效力吗? 只要协商好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不动产反担保是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


·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 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 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3、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4、对上述第三类案件,应提...


·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合同是否有效?民法总则中规定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概念,也据此提出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其中就包含了纯获利合同有效性的内容。可是对于具体条款,很多人都模糊不清。那么,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合同是否有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


·没有明确违约责任的合同怎么办?
      没有明确违约责任的合同怎么办?约定违约责任的目的在于,一是通过设定违约责任而提高违约成本,迫使对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从而维持交易结果的可预见性;二是通过违约责任的设定,在对方违约时将自己一方所受到的损失转移给对方,以保证自己一方不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 违约金和定金都是以金钱...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对于赠与合同来讲,虽然其是属于单务、无偿、诺成合同,但实践中,也是要求合同先生效,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究竟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 赠与合同是...


·设备租赁合同毁约规定是什么?
      设备租赁合同毁约规定是什么?设备租赁合同毁约规定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各方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如下所述。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


·合同权利不能转让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权利不能转让的情形是什么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债权都可以被转让。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合同相对性的考虑,下列合同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些合同是基于当事人...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是多久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是多久?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是一个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