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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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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有哪些(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发生事故要正确、果断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二、职工什么时候需支付违约金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劳动合同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可以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同类的公司就职。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算违约。职工在从事生产的过程中,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安全问题,而并非是为单位创造多少的经济价值,只有在安全得到了保障之后,那么才有可能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这个时候就要求职工可以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中的要求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减少出现劳动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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