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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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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珠海社会抚养费标准2018是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进行处理。
  
  
  二、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当事人在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时候,应当主动配合政府计生部门的执法行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社会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民拒不交纳,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冻结公民个人帐户和工资帐户,并要求用人单位主动配合执法,实行司法强制行为,当事人应当配合相关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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