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闯民宅损坏财产怎么定罪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私闯民宅是对他人住宅的侵犯,而之后有对他人住宅内的财物进行了毁损,若行为人是故意为之,则属于故意毁坏财物,但被毁坏的财物价值超过了5000元的,那么可以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否则的话,只能当做一般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私闯民宅损坏财产怎么定罪有人闯入他人住宅打坏门窗、水缸、家具等东西,对住宅内的财物有毁坏的行为,符合故意损毁财物的构成要件,而私闯他人住宅故意损毁财物是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因此,本应以故意损毁财物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如果损坏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则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的刑事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者有其他严重的情节,不然的话只能以故意毁坏财物定性,但并不能认定为刑事犯罪。一般在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的时候,对行为人处罚金、拘役或者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判刑处罚。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或有特别严重的情节,那就是在3-7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判刑。
  
  
  


·盗窃罪销赃罪是指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了多种罪名,只要实施了刑法中规定的行为,就可以构成犯罪。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财产被盗窃时有发生,这些盗窃者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盗窃罪,与盗窃罪相关的犯罪行为有销赃罪。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在法律盗窃罪销赃罪是指什么? 一、盗窃罪销赃罪是指什么? 1、...


·刑事犯罪法律流程批捕是什么?
      一、刑事犯罪法律流程批捕是什么?刑事犯罪法律流程批捕是: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


·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怎么执行?
      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怎么执行?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按照有期徒刑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二、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


·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免于刑事处罚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不少人的观念里面,认为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被认定为犯罪的话,那么就要对行为人判刑处罚。那究竟行为人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关于这个问题,本文整理了大量的资料,将为你做详细分析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 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但根据案件...


·种植原毒植物罪辩护词的书写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种植原毒植物罪辩护词的书写需要包含哪些内容?种植原毒植物罪辩护词的书写时一定需要包含可以减刑的理由以及证据等内容,根据《决定)}第六条的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古柯树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 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个人销售假药多少可入刑?
      个人销售假药多少可入刑? 一、个人销售假药多少可入刑? 个人销售假药获得超过五千元的收入就可入刑,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我们国家规定了,如果被判刑了是有一段时间属于缓刑期的。对于缓刑期就是考验我们对以前的罪过有没有忏悔有没有改过自新。我们在缓刑期间必须遵守相关的义务性规定。缓刑期间犯错对于缓刑期间的人都是很大的过错,但是我们如果在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怎么处理呢? 一、无证驾驶属一般违法行为,会被给予行...


·财产解冻刑诉法的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只有我国人民法院才有权利对我国公民的财产进行冻结,当然,冻结财产的肯定都是和案件有关的人员,比如说某些特定的经济犯罪案件当中,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财产进行保全,或者是对涉案的财产进行冻结,既然有冻结,那么肯定也有解冻。所以有不少人员其实也十分关心,财产解冻刑诉法的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省抢夺罪量刑标准,怎么处罚抢夺犯罪
      抢夺罪就是指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通过伤害别人的方式获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关于抢夺罪的具体量刑是很重要的,并且每个省市规定的详细量刑标准都是不同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广东省抢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吧。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主动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自首属于我国刑法中法定的量刑情节,也就是说要是犯罪分子具有自首情节的话,那法院在判刑的时候就要充分考虑,此时可以对犯罪分子从轻或减轻处罚。那要是犯罪分子主动自首可以判缓刑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主动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受理有哪些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受理哪些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