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平时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污染事件被曝光的新闻,这个时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平时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污染事件被曝光的新闻,这个时候企业就应该承担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的内容有哪些,很多人对于这个概率是比较陌生的,那么下面我们随着我们整理的内容来做一个了解。
  
  一、环境污染责任的定义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二、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环境污染责任构成要件: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
  
  (1)作为和不作为;
  
  (2)包括生活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污染。
  
  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
  
  (1)《环境保护法》规定为“造成他人损害”
  
  (2)《民法典》规定为“造成损害”。
  
  3、须有因果关系:
  
  (1)实行推定因果关系规则;
  
  (2)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致。
  
  四、环境污染责任承担: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
  
  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2、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
  
  (1)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2)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五、环境污染责任方式:
  
  1、《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1)排除危害;
  
  (2)赔偿损失。
  
  2、《民法典》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六、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2)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
  
  2、被侵权人过错;
  
  3、其他免责条件。
  
  七、环境污染责任的诉讼时效:
  
  1、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2、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八、环境污染责任的具体类型:
  
  1、转基因农产品污染侵权行为;
  
  2、水污染侵权行为;
  
  3、大气污染侵权行为;
  
  4、固体废弃物污染侵权行为;
  
  5、海洋污染侵权行为;
  
  6、能量污染侵权行为;
  
  7、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侵权行为;
  
  8、环境噪音污染侵权行为;
  
  9、生态损害责任。
  
  以上便是环境污染责任的内容。其中包括环境污染责任的定义、归责原则、构成要件、方式、诉讼时效和具体类型等。其中我们最熟悉的应该是环境污染责任的具体类型了,像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就属于这一概念。学习这些内容,有利于我们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维权意识。


·企业注册资本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注册资本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企业注册资本降资需要遵守先制定减少资本的方案再实施的流程。《公司法》第38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2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的权利。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公司股东会有权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但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


·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国外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国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一、必备条件 与在国外注册公司有很大的不同,在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的材料非常多,注册条件也较...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名称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名称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有何要求?名称是否必须含有“私募”相关字样?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股权投资公司的运作模式?
      股权投资公司的运作模式? 股权投资公司是指那些通过购买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而获得的公司。股权投资公司会对意向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以判断是否有获利的可能。那股权投资公司的运作模式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股权投资公司 一股权投资企...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


·很多人会面临这样的情况,特别是应届生,当找到了心仪的公司并投
      很多人会面临这样的情况,特别是应届生,当找到了心仪的公司并投递了简历,公司查看了简历觉得应聘者符合他们的要求,就会通知应聘者来面试。但很多应聘者顺利通过了面试后来到公司,却发现入职后岗位与应聘岗位不一致,被要求安排做别的岗位的工作。那么,入职后岗位与应聘岗位不一致该怎么办,我们将...


·怀孕期公司可以辞退你吗?
      一、怀孕期公司可以辞退你吗?怀孕期公司可以辞退职员,即使是遇到劳动期限届满的情形,也是需要顺延结束劳动关系的期限的,故而没有任何一个单位会接受那些已经处于怀孕期间的女性职员,也有不少的单位会直接约定职员在工作后不得怀孕,此种行为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


·企业可以辞退孕妇吗?
      企业可以辞退孕妇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一、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小微企业需要申请吗
      小微企业需要申请吗 原来以前享受优惠政策需要提前向税务机关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享受优惠政策。现在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不用事先报批了,只要事后备案即可。 小微企业需要申请吗 小微企业的划分国家工信部有一个具体标准,不需要申请。工信部文件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一、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国《民法典》将无权代理概括为三种表现:未经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