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是需要偿还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一般情况下,权利人在2年之内不主张权利,法院就不再保护。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诉讼上的权利?上诉权,是其实体民事权利并未因此消灭,仍可接受债务人的自愿履行。
  
  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是如何弥补的?
  
  (一)、关于普通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起诉,法律才可保护其合法权益;若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尽管其仍享有并可以行使起诉权,但失去了上诉权,法院将以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在回收应收账款的过程中,不知、不懂、不会应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势必痛失良机,铸成大错。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就应收账款约定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应收账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则自应该索要时起算。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债务人承诺履行还款义务或债权人提起诉讼,原来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形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将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二)、回收欠款超过时效问题的预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逐渐增强。在通过诉讼回收欠款的过程中,诉讼时效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大量长期拖欠的应收账款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收回。究其原因,一是债权人没有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催要几次无结果后就一拖数年不再理睬,忽视了时间概念,导致超过诉讼时效;二是债权人缺乏应有的诉讼时效的法律知识,虽然对应收账款不间断地索要,索要时间间隔亦未超过3年,但未取得任何有效的索要欠款证明,致使在法庭上拿不出有效的证据,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一赖了之。所以在回收应收账款的工作中,债权人除应敦促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外, 还应当充分考虑如何积极有效地做好“超过时效”的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
  
  预防超过诉讼时效的方法就是债权人有意识地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即索要欠款的同时取得索要欠款的书证,依法使诉讼时效期间向后顺延。具体做法有:
  
  1.敦促债务人实际履行还款义务。即使还款数额只占欠款数额的极少部分,也足以证明一方索要或另一方承认而致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务人以现金形式还款,应请债务方还款人员在债权人开具给债务人的发票或收据的记账联上签字,作为债务人付款的依据,以防日后债务方“隐匿”付款事实;如果债务人以实物还款,则应要求债务人开具发票并注明“还款”等字样,或请债务方经办人在付款发票或收据的记账联上签字。
  
  2.取得索要欠款书证。可采取同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要求债务人出具欠款证明或出具前来索要欠款的证明等,以取得能证明债权人主张权利或债务人承认履行义务的书面资料。
  
  3.编制一式两份的财务对账单。应列明收款情况和欠款金额,债务人核对后须在对账单上盖章、签字。以对账的方式,促成主张权利和承认履行义务的积极行为,该对账单不仅进一步核实、明确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欠款金额,而且债务方签字认可的对账日期形成了诉讼时效中断。
  
  4.请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不便立即向法院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向双方共同主管部门或与双方均有关的单位或组织提出帮助协调解决欠款的书面请求。具体操作时必须注意:一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二是日后能够得到上述有关单位查明当时确曾有过请求帮助清欠的文件;三是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召开双方参加的协调会,要形成会议纪要,以备后查。
  
  5.采取电报、特快专递的形式催要。电报、特快专递的邮寄联、原稿和收到人签收手续,分别在发报、收报的邮电部门存档一年,可以随时查询。虽然维持诉讼期间只有一年期限(一年后即不予查询),但实施简便,只要间隔不超过一年,每年发一次要款电报或特快专递即可。对在较远距离又暂时不宜起诉的债务人,使用这种方法尤为适宜。
  
  6.委托公证部门送达催款函。在给债务单位的催款函中写明催要欠款的意思表示,委托公证部门进行公证邮寄或直接到债务单位公证送达。以这种方式主张权利造成时效中断更为妥当有效。总之,只要能够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存在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这一事实的方法都可以采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未经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证据采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债权人单纯以电话、信函方法向债务人催索欠款的,达不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因为电话、信函内容并不在邮电部门存档,届时若债务人不承认,将无法获得有效证明。
  
  (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弥补
  
  其补救的方法是获取有关证据,以证明此前曾发生过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而且中断前后间隔不超过3年,即现在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具体做法有:
  
  1.要求债务方补开以前曾索要款的证明。该证明不一定必须由债务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也无须其签字批准。只要是与债务方有关的人员,如单位前任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一般会计人员或原业务经办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成年家庭成员等出具的证明均可。
  
  2.寻觅其他可以证明以前曾经发生过诉讼时效中断、现在仍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文字资料。比如,本单位给上级或与双方有关的单位的文件中,曾提及对有关欠款进行索要,或债务人在与本单位的往来信函、电报中承认该项债务。这些文字材料只要间隔时间不超过3年,也可以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起死回生”。
  
  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时效对于我们当事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特别是对于债权双方的题一般没有偿还的一定要在诉讼时效之内进行起诉,如果过了诉讼时效虽说还有追回的权利,但法律上自己已经失支了上诉权,除非还有新的证据那么就可以上诉。
  
  
  
  
  
  


·如何对离婚后的债务进行清偿
      如何对离婚后的债务进行清偿在离婚时,对于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很多当事人都分不清楚,不知道是不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其实,夫妻债务中只有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才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那么你知道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该如何清偿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婚姻法...


·欠款人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不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的,可以由法院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并...


·私人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
      私人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一、私人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私营企业员工挪用公款2万以上触犯刑法,构成挪用资金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25 法发[1995]23号):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


·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
      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一、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最坏的结果是,银行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也可能涉及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些债务人为了讨债使尽浑身解数,但仍然效果甚微。事实上,债权人在讨债无果时,可以选择请求支付令和起诉的方式。那么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如果债权人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的,此时又该怎么诉讼讨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标准的公司并购协议的重要条款有哪些
      标准的公司并购协议的重要条款有哪些 并购协议中的重要条款: 1、陈述与保证。 在合同中,双方都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目的有二: 一是公开披露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承担责任。 由于这些资料和信息有些具有保密性质,实践中,卖方往往要与买方就此达成专门的保密协议。需要披露...


·物流公司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
      物流公司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1、第一,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其他款项。2、第二,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要工资,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专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也可以向人...


·民间借条20年没还怎么办?
      民间借条20年没还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


·一、关于我国醉驾罚款多少钱?
      一、关于我国醉驾罚款多少钱醉酒驾驶机动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处罚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


·借条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借条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一、借条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


·夫妻离婚赌债怎么处理?
      离婚赌债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