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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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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现如今,很多人在处理不了债务纠纷的时候,往往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这样最终才能让纠纷得到处理。但是一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之后,通常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
  从2015年5月1日,法院改原来的“审查立案制”为“登记立案制”,也就是说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所以现在一般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往往都是当场立案。
   二、债务纠纷法院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三、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然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所以,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条所针对的对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诉讼时效仍然按照一年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之规定: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债务纠纷也是属于民事纠纷当中的一类,因此在具体立案时间方面的规定,自然也是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也就是说当事人在起诉之后,法院需要当场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当事人对法院决定不立案有异议的话,可以在规定时间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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