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
  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编辑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质押股权超过股权发行公司股本总额5%时须有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议。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凭证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5、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6、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备注: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
  以上是请条件编辑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哪些条件和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的全部内容,作为申请人的企业,要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效益要好,能按期还本付息。作为借款人,贷款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否者视为侵权。想了解


·非借贷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调低吗
      非借贷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调低吗? 一、违约金过高能否申请调低 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1、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1、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权利期限 银行...


·股权转债权是什么意思?
      股权转债权是什么意思? 一、股权转债权是什么意思? 股权转债权是将国有股从股票形态转为债券形态,从而减少总股本,在流通股不改变的情况下,提高流通股的比例,达到股票全部流通的目的。股权转债权的具体办法是由上市公司把国有股权转为债权。上市公司因此而形成的债务,既可以分期偿还,又可...


·在个人或者公司需要进行贷款的时候,可以用抵押或者质押这两种方
      在个人或者公司需要进行贷款的时候,可以用抵押或者质押这两种方式进行贷款。质押贷款一般来说,是指以动产作为质押物来进行的贷款方式,而抵押中,抵押物为不动产。虽然说不动产是不能进行质押的,但动产却可以进行抵押。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提供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所需要的资料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希望...


·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企业公司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哪些
      企业公司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哪些债务沉重能影响企业和公司未来的发展,而债务重组能够减缓它的负面影响。当企业和公司出现债务繁重导致无法持续经营时,通过债务重组的种种方式,能够起死回生,是发展之路重新步入正轨。接下来将为您介绍有关于债务重组的几种方式。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是什么 债...


·编虚假理由借钱不还属于诈骗吗
      虚假理由借钱一直拖不一定算诈骗。以虚假理由借款具有欺诈性质,是否构成诈骗罪以法律规定认定。普通的借钱拖延只能算是民事纠纷,协商不能的可以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借钱人存在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可以报警处理。《刑法》第...


·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
      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现代企业由于受经济因素、市场干扰、政府掌控,很多寿命并不长。有些企业为了资金的流通,企业能更好的生存下去,往往选择债务置换来规避风险。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有什么方式?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 一、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 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


·个人贷款利息多少
      个人贷款利息多少算合法一、个人贷款利息多少算合法借钱的同时通常会约定利息,为了防止高利贷等不法借贷,我国法律对私人贷款的利息作了以下规定:(一)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由于借钱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通常不会约定利息,为了防止还钱时一方临时要求计算利息导致纠纷,法律规定没有...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一般我们向别人借钱或者借钱给别人时,都会写一个借条,这个借条就是一个简单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欠条何时生效呢,是否是写下借条就在自然人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呢?本文将对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


·手机贷款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手机贷款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手机贷款不还有可能会被要求支付较高的违约金,虽然在一般情况下,逾期不会涉及刑事犯罪,也基本不会出现被判刑甚至进监狱的情况,但是凡事都有个“但是”: 在逾期时被贷款机构发现有以下几种情况出现,是触犯法律的底线,也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 1、涉嫌贷款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