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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恶意转移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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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恶意转移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恶意转移情形有哪些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二、婚内出轨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
  
  在中国,虽然从道义上来说,婚内出轨者是要受到谴责的,但法律对出轨者却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处罚,甚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出轨也并不能作为少分财产的依据。
  
  另外,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不是夫妻一方说对方出轨了法院就会这么认定,还是要用证据说话,而且,证据也讲究合法性!
  
  通过侵犯他人隐私获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比如跟踪偷拍、进入他人房间拍摄、到宾馆现场捉奸或者是偷装窃听录音录像设备也不被允许。
  
  既然出轨不能作为少分财产的依据,那什么可以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那么如果对方出轨了,无过错方能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呢?尽管法律上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因这些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在实际判决中,还是会有突破这一规定的做法。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有恶意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那么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来看,此时在离婚分割共有财产的时候,对恶意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若是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有这一情况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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