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能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站在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款。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能限制员工解除合同的权利吗?此外,在法律上,哪些情形下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能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
  辞职自由是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劳动者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能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当然如果劳动者行使提前解除权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予赔偿。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单位没有限制劳动者自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哪些情形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符合伤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同时还规定,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劳动过程中,劳动力是为用人单位创造利益,若因工伤而使劳动能力有所欠缺,劳动者此后的就业势必受到影响,因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过程的受益者,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即使伤残五级至十级的劳动者要求解除或者因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解除之情形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一次性就业伤残补助金。不仅如此,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并且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尚未达到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程度,如果其医疗尚未终结,劳动合同期限应予延长,直至医疗终结时。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劳动者作为劳动力的负载者,其健康必须得到保障。劳动者患病期间,不能提供劳动力,也就无法得到劳动报酬,那么劳动者的生计就无法维持,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就受到威胁,因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的受益者,必须根据劳动者为其工作的时间设定医疗期,在此期间按劳动者之前的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医疗期间工资。因此,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就受到限制。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其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期限应予延长,直至医疗期满。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此时女职工的劳动能力受到限制,用人单位作为女职工劳动力提供的受益者,理应提供帮助,产假期间按原标准支付工资。同样,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应予延长,直至“三期”期满。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事实上,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相关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述就是对“单位能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多大年龄为童工,童工年龄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只有具备了资格的人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即成为劳动者,而这其中对劳动者的年龄就作出了要求。那么您知道多大年龄为童工吗?童工与未成年工是不同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多大年龄为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注意事项,容易出错的地方具体有哪些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注意事项,容易出错的地方具体有哪些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注意事项 (一) 对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的审核 进行工程造价审计,首先应仔细研究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合同依据计价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又分...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应注意些什么?一、弱电工程包括 1、 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及控制电压等低电压电能,有交流与直流之分。交流36V以下,直流24V以下,如24V直流控制电源,或应急照明灯备用电源。另一类是载有语音、图像、数据等信息的信息源,如电话、电视、计算机的信息...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吗?
      在一些生产企业劳动的职工,在工作途中有面临安全事故的风险,当不幸遭遇事故导致受伤的,应该在病情稳定后及时的提出工伤鉴定。只有拿到工伤鉴定书,职工才能向社保机构及单位提出赔偿请求。那么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吗?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吗? 职...


·无合同临时工受伤骨折该怎样赔偿
      没有具体的规定,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具体金额受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平均工资影响。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


·2023年书面劳动合同有什么用
      年书面劳动合同有什么用?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或是增加抚养费无合理理由的可以拒绝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聘用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两者的定义不一样。雇佣合同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


·终局裁决情形下用人单位的权利救济?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A.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C.违反法定程序的;D.裁决所根据的证据...


·劳动法辞退赔偿金新规定
      劳动法辞退赔偿金新规定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是什么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后,劳动争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