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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职务发明的登记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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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职务发明的登记费是多少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职务发明的登记费是多少?
  
  第1年—第3年900元/年
  
  第4年-第6年1200元/年
  
  第7年-第9年2000元/年
  
  第10年-第12年4000元/年
  
  第13年-第15年6000元/年
  
  第16年-第20年8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2、实用新型:
  
  第1年-第3年600元/年
  
  第4年-第5年900元/年
  
  第6年-第8年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2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3、外观设计专利
  
  第1年-第3年600元/年
  
  第4年-第5年900元/年
  
  第6年-第8年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2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二、专利费用的缴纳时间
  
  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3、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5、恢复权利请求费: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6、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7、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上述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做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8、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职务发明肯定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可对于职务发明的登记费我们也只能提供一个大概的参考依据,初次办理职务发明登记的最好是委托给代办机构,综合计算下来的话这样有可能是最省事的一种。关于职务发明方面的一些政策也能到知识产权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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