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17、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
  
  18、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 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破裂修补;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补;
  
  8、尿道轻度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注: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受害者伤残,那么就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评残,对于十级伤残的鉴定一般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所以,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伤者的情况来进行鉴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酒后开车的行政处罚法是什么?
       一、酒后开车的行政处罚法是什么?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


·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的赔偿项目,是以《民法通则》作为原则,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人身损害解释)作为具体审理的尺度,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通常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一、摩托车有醉驾处罚规定吗?
      一、摩托车有醉驾处罚规定吗? “醉驾”不仅指醉酒驾驶汽车,还包括摩托车。《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指出机动车的范围,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则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


·交通事故确定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划分
      由公安交警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此时必须要先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然后才能根据划分的结果来处理。而此时交通事故确定责任后,就可以确定当事人对事故要承担的赔偿比例。那这种情况下这个赔偿比例是怎么分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


·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出?
      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解答如下: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平伤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平伤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


·交通事故处理不公可以到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投诉
      交通事故处理不公可以到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投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


·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
      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 一、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 第一,看是否逃逸,如逃逸,全责,肯定坐牢; 第二,看责任认定,如负主要责任以上,肯定坐牢; 第三,看谅解赔偿,如赔偿积极且金额多,可以减轻处罚; 第四,如果没逃逸,责任轻,赔偿积极,应该不会坐牢。 二、交通肇事的...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公民开车行驶却违反了规则被发现了就将面对国家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但是国家始终要求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应该按照法律并且公民信服的方式进行工作,所以如果的确存在应该处罚的情况也应当出具规范的文书。那么,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公安交通管...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交费吗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交费吗 一、申请再审需要交费吗 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交通事故脚面外侧撕脱性骨折做伤残鉴定需要多久?
      一、交通事故脚面外侧撕脱性骨折做伤残鉴定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是30天。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