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哪些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哪些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诉对方,通过法律来解决这起纠纷进而帮助维权。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二、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不一定就是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可否认的是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可以说是比较有效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在肇事者拒不赔偿损害或者双方就事故的赔偿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办法。即使对方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也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事业单位社保怎么交纳?
      事业单位社保怎么交?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另外,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也是强制的,符合缴存条件(外省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1、养老保险缴纳比例...


·一、交通事故中出现肌肉萎缩能不能评残?
      一、交通事故中出现肌肉萎缩能不能评残? 肌肉萎缩可以评定为伤残的等级的,但还是要看肌肉萎缩严重的程度; 1.工伤伤残的劳动能力标准: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残疾人证》的四级相当于部分或大部分丧失...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方面吗
      交通肇事在达到一定的严重情节时才有可能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此时往往是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害的,因此在肇事者承担了刑事责任之后,还需要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那其中交通肇事罪的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方面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支持赔偿精神抚慰金 其法律依据有二...


·很多人出行驾驶机动车,大大提高了交通效率。但是道路上往往会出
      很多人出行驾驶机动车,大大提高了交通效率。但是道路上往往会出现醉驾的现象,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和对他人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妨碍了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容易造成人身安全的重大伤亡事故。那么,醉驾开摩托车吊销可以到本车管所恢复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醉驾开摩托车吊销可...


·袁谋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一,袁谋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


·宣判前交罚金缓刑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般法院在审理案件下达判决结果的判决书中都有交罚金这一项,犯罪分子就想着如果在判刑前是否可以通过交罚金的方式让自己的刑罚得到减轻,这种行为是否行得通就不知道了,那么宣判前交罚金缓刑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宣判前交罚金缓刑相关规定是什么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


·交通事故没有现场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没有现场怎么处理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有哪些?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有哪些?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有哪些? 驾驶车辆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司机朋友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一定要时刻注意安全行车,遵守法律法规。 1、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服从单位安排和指挥。 2、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交通部门规定的行车证...


·农民不上交开荒地村里就不给办理土地确权合理吗该怎么办?
      农村里私自开垦荒山荒地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但是这一做法是具有风险性的,比如有的地方农民不上交开荒地,村里就不给办理土地确权,这就是风险之一,但这些行为合理吗?农民该怎么办?  首先,荒地是农村集体土地,如果未经发包,其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村集体,个人和单位组织是不能够私自使用的,...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获得误工费后是会被扣工资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须以...


·公职人员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公职人员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 项目标准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