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上海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上海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2020年工伤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水平以及具体的导致伤害的时间来进行误工费用的赔偿。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后期门诊、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25(元)×住院天数×70%;
  
  2、必要的交通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护理费
  
  住院期间及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此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为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12×45789/12=45789(元)。
  
  由工伤保险基金为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6×3816=22896(元)
  
  患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此标准基础上增发20%。
  
  二、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四川省目前执行的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按照川府发2006(13)号即川劳社(2006)17号文件执行,丧葬费补助标准为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怃恤金标准为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8个月计发,总计为12个月。
  
  在当代社会,无论是哪一个地方,如果是属于工作方面的伤害,都必须由用人单位来进行相关的赔偿,只不过有些是在工伤保险条例当中予以明确的规定了造成职工受到伤残,等级鉴定之后,还需要进行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发放。
  
  


·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如何补偿
      现在社会竞争大,工作机会少。很多在企业待了很多年的员工,都希望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是辞退员工;或者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却让员工在公司工作。那么在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以下是我们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如何续...


·可以约定日综合工资里包括加班费吗?
      可以约定日综合工资里包括加班费吗?约定的日综合工资里是不包括加班费的,劳动合同约定加班费无效,但可以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基数。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有什么原则?
      在具体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当事人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而同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那具体说来劳动合同订立有什么原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1、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


·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在社会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很多公司认为,职员在工作中受伤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故而由于工伤纠纷引起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为了方便此类案件的审理,相关 国家机关制定了工伤认定司法解释。2017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司法解释 ...


·厂里面收童工会咋样处罚
      在我国,由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辍学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他们去厂里工作来获得报酬。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厂里招收童工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厂里面收童工会咋样处罚呢?我们为你解答。 厂里面收童工会咋...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重大,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实施了严格的把控,建筑工程规划是建筑工程项目的基础环节,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改善现存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为...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在实践中,由于地下防水工程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在实践中,由于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诉讼并不少见。工程虽然已经峻工,但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就会出现渗漏等问题,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地下防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导致的,所以,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的是地下防水工程质...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金最新规定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金最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


·非法雇佣童工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当中,并没有一个叫做非法雇佣童工罪,但与之相似的应该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实践中,也有人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说成是非法雇佣童工罪。那么您知道此罪有哪些构成要件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


·员工上班时间中风算工伤吗?
      员工上班时间中风算工伤吗?如果在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它情况不算,普通中风不会导致死亡,不能按照工伤处理。工作期间患病死亡或抢救48小时之内死亡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其他疾病不能认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一、国家机单老工伤待遇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国家机单老工伤待遇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