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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儿童致儿童死亡怎么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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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拐骗儿童致儿童死亡怎么定罪量刑?
  
  一、拐骗儿童致儿童死亡怎么定罪量刑?
  
  以拐骗儿童罪定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
  
  1、本罪与介绍婚姻索取财物的界限。借介绍婚姻而索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借为男女双方做婚姻介绍人的机会,向其中一方或双方索取财物的行为。借介绍收养而索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借为他人介绍收养的机会,向收养一方索取财物的行为。
  
  2、应注意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3、要注意划清本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妇女、儿童。"妇女"指14周岁以上的女性。 "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将收买、绑架、贩卖、接送、中转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作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表现形式,是本法对拐卖人口犯罪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卖、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
  
  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的,就认定行为人触犯本罪,因为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行为犯罪,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人必须是出于主观故意,如果是出于过失的,就不够犯罪,对于构成犯罪的,只要社会危害性不严重的,就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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