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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前被告该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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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事案件开庭前被告该准备什么?
  
  刑事案件开庭前被告应该准备聘请律师,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正确应对庭审工作。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如下: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获得辩护的权利及其他诉讼权利。
  
  3、控告的权利。
  
  4、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5、被无罪推定的权利。
  
  6、申请回避的权利。
  
  7、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8、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9、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10、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
  
  11、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
  
  1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对错误没收的财产要求返还、赔偿的权利。
  
  二、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刑事案件当中的被告,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开庭之前就已经被羁押了,因此,聘请律师的这件事情恐怕都得被告的家属做准备,其他还需要被告自己准备的一些事情,可以充分征询辩护律师的意见,比如应对庭审的一些技巧,这个没有什么固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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