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拘留中止条件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行政拘留中止条件是怎样的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19条规定,被拘留人在收拘时候或者收拘后有4种情形,拘留所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1、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2、被拘留人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3、被拘留人生活不能自理的。4、被拘留人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二、停止行政拘留后还用拘留吗?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被拘留人患精神病、传染病、因病医疗等停止执行的情形消除后,被拘留人不再执行原行政拘留决定。三、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这两者有何不同?1、对象不同。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是患精神病/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被拘留人,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处罚人。2、前提不同。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前提是不适合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是否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金。停止执行行政拘留,是不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金的。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需要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提供按照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4、行政拘留是否需要执行?被拘留人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后,不再执行行政拘留。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行政拘留已经是行政处罚中的一种了,若是需要中止行政拘留的话,往往是因为被拘留人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身患重病需要外出治疗,而在短时间内还无法医治好的。一般在中止行政拘留的情形消除之后,那么还是需要继续对被拘留人执行剩余的处罚。
  
  
  


·从犯的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一般在共同犯罪中才会出现从犯,而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旦认定为从犯的,那么对其的量刑肯定是会比主犯要轻一些的。而具体在对从犯量刑处罚的时候也要实际考虑犯罪情节,那么从犯的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从犯的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一)酌定量刑情节 酌定情节,又...


·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概念是什么?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组织者、领导者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刑法九受贿金额估计数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贪污受贿的现象在我们国家之前是很多的,但是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对这一方面进行整治,贪污受贿的金额方面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金额的轻重来进行规定,规定有金额较少金额较多和金额巨大这三个标准。金额较大的话一般都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九受贿金额估计数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刑法第385条)(一...


·判实刑可以保释吗
      开庭后判实刑,一般会直接收监。不符合收监条件的,会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


·刑事诉讼立案的程序有哪些?
      立案应当是属于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启动了案件的调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是法院,只要是收到人民的报案,都应当“接受”,但是“接受”并不等于一定就立案了,接受以后还需要进行初步的审查,进而决定要不要立案。很多时候普通民众对于某一类案件该向哪里报案是不...


·犯了诈骗罪应该判几年刑
      诈骗罪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且被害人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做出处分财产的行为,最后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那么,犯了诈骗罪判几年刑?根据相关规定,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犯了诈骗罪判几年刑 诈...


·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有什么?
      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有什么? 一、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从指定对象上看,指定辩护人必须具有律师身份,这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更加专业的...


·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徇私枉法这个词相信您并不陌生,但许多人不知道我国法律上有徇私枉法罪这个罪名。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秉持着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办理案件,对案件的当事人不得有任何徇私枉法的行为,否则就有可能会构成徇私枉法罪。那么,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


·法律规定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意思
      司法实践中,私放在押人员罪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之处,比如徇私枉法罪,两罪比较容易混为一谈。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区分清楚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罪与非罪十分关键。只有定罪正确,才能量刑公正,而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表现之一。那么,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究竟如何正确认定私放在...


·行为人醉驾拘留多久
      行为人醉驾拘留多久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4)、醉酒...


·犯罪预谋与犯罪预备是一样的吗?
       一、犯罪预谋与犯罪预备是一样的吗? 犯罪预谋与犯罪预备两者基本上是一样的; 犯罪预谋是犯罪的预备和谋划。即犯罪人在采取犯罪行为之前,为了犯罪的顺利实施,能够达到犯罪的预期目的,而进行策划、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确定方式等一系列准备活动。犯罪预谋是故意犯罪的重要阶段,也是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