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期房财产直接分割可以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期房财产直接分割可以吗?不能直接分割,一般情况下由一方取得房产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方法来完成过户处理,离婚房屋的产权归属一方,相应的贷款也归属于一方。(一)对于夫妻双方婚前按揭房产有书面约定的,按《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二)对于婚前按揭房产没有书面约定的,离婚时对按揭房的离婚后所有权归属、房产价值、增值及归还剩余贷款等问题依下列原则分别处理:1、有关婚前按揭房产离婚后所有权归属问题。对婚前按揭房产在离婚后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原则上归婚前房产的按揭人所有。除非依法应对另一方进行房屋的居住权和使用权帮助。如:《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对婚前按揭房产的房产价值问题的处理。对一方婚前已交付的房款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金额按夫妻共同共有原则处理分割。3、对婚前按揭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处理。婚前按揭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增值,是基于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和夫妻双方婚后的协力还贷而产生的。依公平原则应按婚前个人交付金额和婚后共同还贷金额的比例分别进行分割处理。4、对还没有还清按揭贷款的婚前按揭房产,依前述原则,对房产价值进行分割处理后,由房产的继续使用人(所有人)进行还贷。二、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目前夫妻离婚时的房产分割一种都是对期房或者按揭房进行处理,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必须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特别是在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应当协商对房产的产权进行认定,双方都需要房产权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来处理。
  
  
  


·商品房面积怎么算 怎么处理商品房面积的误差
      商品房面积怎么算 怎么处理商品房面积的误差在商品房面积上大作功夫来侵害购房者的合法的权益,是开放商惯用的伎俩。究其原因,一部分是因为开发商受利益的趋势,另一部分是因为购房者自身法律意识与安全防范意识的淡薄。不知道商品房面积怎么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


·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有哪些
      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人们的经济收入也越来越多,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加上原有住房本身面积较小等原因,很多家庭都想再购置一套房屋,但是如果是第二套房,政策上是不一样的。到底法律中规定什么是第二套房,而现实中又该如何认定第二套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第二套房 二套房是...


·最简单租房合同范本是如何签订的?
      最简单租房合同范本是如何签订的? 简单租房合同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 一、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 1、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不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 3、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 4、不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配合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


·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实际上说的就是确立买房意愿之后却还没有与另
      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实际上说的就是确立买房意愿之后却还没有与另一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这种现象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那么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可以退款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可以退款吗? 很多购房者对于合同关系存在误解。其实,没有签...


·怎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怎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


·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相关内容有哪些
      买房一直是大众关注的问题,谁都想尽快为自己安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买房时我们又处处遇到问题和麻烦,接下来将对,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手续、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买房所经的过程手续等一系列关于买房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关于买房手续的相关问题 1、...


·买房网签日期和实签日期一致吗
      一、买房网签日期和实签日期一致吗买房网签日期是开发企业在房管局的备案时间,合同在网签备案以后,由开发商才打印纸质合同,一般购房合同最后一页的时间都在网签备案时间之后。二、网签购房注意事项 (一)合同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


·小产权房转正费用是多少?
      一、小产权房转正费用: ?1、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是由各地依据当地土地价值确定征收标准。2、一般依据房产所在地区参考价、房产使用剩余年限、房产的性质不同确定征收系数。3、经常使用的计算出让金的方式:(1)出让金=房屋参考价格乘以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乘以征收系数;(2)出让金=基准地...


·城镇居民继承农村房产是否合法?
      城镇居民继承农村房产是否合法?城镇居民继承农村房产是否合法需要根据房屋的性质来进行确定,农村自己建造的可以继承,宅基地类型的把握不能够继承。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的价值上升导致房产纠纷问题就会比较多,很多时候不能及时的解决纠纷问题就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那苏州 房产纠纷律师怎么解决?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苏州 房产纠纷律师怎么解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