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2、行政处罚同时醉酒驾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虽然我国已经将醉驾入刑了,但就目前的规定来看,即使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也不见得就一定会被认定构成犯罪,然后追究刑事责任。当然这并不是鼓励大家酒后驾车,于己于人酒驾潜在的危害都是很大的,尤其是在酒驾发生事故的时候,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在此,我们也提醒各位驾驶人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诉讼证据有哪些
      要是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损害的,此时会涉及到很多项目的赔偿,其中就包括了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但是要求肇事者做出这方面的赔偿,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那到底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诉讼证据有哪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生活费 1 、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


·一、交通事故构成伤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构成伤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根据交通事故构成伤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


·交通事故验损的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交通事故验损的,主要是为了确定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多少,之后好根据事故责任按照对应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那具体来说这个交通事故验损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交通事故验损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将车熄火 如果有...


·一、发生醉驾提车罚款多少钱?
      一、发生醉驾提车罚款多少钱?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


·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几乎每家每户都有私家车,交通事故几乎每天每分钟都有发生。大型的交通事故会导致很多家庭的破灭,也会造成生命的终结。当有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那么必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接下来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新标准是什么,又是如何计算赔偿金额的? 一、安徽省统计数据 根据《...


·汽车理赔时间是多久
      汽车理赔时间是多久? 一、汽车理赔时间是多久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


·儿童交通事故死之赔偿是怎样的?
      儿童交通事故死之赔偿是怎样的?1、儿童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交通事故诉讼谁承担案件受理费
      交通事故诉讼谁承担案件受理费 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是由原告先预付,最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那么在交通事故诉讼中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呢?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呢?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喝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算酒驾吗
      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如何赔偿?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多车也多,在路上开车不小心就会发生剐蹭追尾等交通事故。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会来到事故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判定双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占据的责任等等。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如何赔偿呢?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赔偿标准 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只写主要责任...


·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什么?肇事逃逸车辆扣押的规定是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0日 1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