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时效仅仅为1年。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人一定要牢牢记住诉讼时效为1年,起诉超过1年的,若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查明后,此前出租人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张的,那么,出租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
  
  二、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在房屋纠纷赔偿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同时,一旦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房屋赔偿纠纷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选择 民事诉讼解决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今,多数房屋租赁纠纷的产生,皆因当事人过失造成。我国法律中虽然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必须要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但并不代表租期低于6个月的,就可以不签订,只是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选择空间。而从自身权益的维护来看,不管房屋租期是长还是短,能有一份书面的合同,也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农村房买卖是否是合法买卖?
      农村房买卖是否是合法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故村民在取得新宅基地之后,不应继续占有原宅基地,必须及时退交村委会,由村委会依照村庄规划方案另行安排。我国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或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


·不签租房居间合同可以吗?
      不签租房居间合同可以吗? 实际生活中,不签租房居间合同是可以的,但是这样出现纠纷之后难以找到依据。 一、拒签居间协议的坏处。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及费用是什么?
      离婚房屋过户方面的问题是夫妻在离婚后容易遇到的问题,很多人对此存在误区,认为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复杂而且费用很高,其实不然,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费的,只收取工本费等基本费用,那么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及费用是什么?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一、夫妻离婚房屋过户费用 (...


·如今我国的房价一直在升高,导致房产已经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
      如今我国的房价一直在升高,导致房产已经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价高的远远超过那些收入不高的人群,房价很高造成在一些城市的租房租金也很高,给很多在城市打拼的年轻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而租售同权就是在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上海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标准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标准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


·一、监护人房产类型怎么填?
      一、监护人房产类型怎么填?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实践中退房情形有哪几种?
      实践中退房情形有哪几种?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


·偷税漏税公司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合法吗?
       一、偷税漏税公司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合法吗? 偷税漏税公司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显然是不合法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不是开发商违约,就是购房者违约的情况,购房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不是开发商违约,就是购房者违约的情况,购房者的购房之路可谓是艰难坎坷,所以您有必要了解购房违约金的有关法律知识。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就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和合同中的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那此时如何算购房中的违约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算购房中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购买预购房的时候会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同时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购买预购房的时候会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同时当事人为了保证将来购房的实物权也会签订预告合同的。那么有的人想将期房预告登记抵押,那么有关抵押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应呢!还有很多人对此有疑问,本文我们将为您详请介绍。 一、预告登记抵押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1、预告...


·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
      现在很多人做小生意的都是选择租赁门面房作为自己的场所,毕竟购买一间商业门面房还是比较贵的,不是人人都能负担的起。而在租赁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一份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相关合同范本,供各位进行参考。 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 ? ? ? ? 出租方: (以下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