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时效仅仅为1年。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人一定要牢牢记住诉讼时效为1年,起诉超过1年的,若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查明后,此前出租人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张的,那么,出租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
  
  二、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在房屋纠纷赔偿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同时,一旦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房屋赔偿纠纷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选择 民事诉讼解决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今,多数房屋租赁纠纷的产生,皆因当事人过失造成。我国法律中虽然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必须要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但并不代表租期低于6个月的,就可以不签订,只是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选择空间。而从自身权益的维护来看,不管房屋租期是长还是短,能有一份书面的合同,也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一、二手房屋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二手房屋过户需要多少钱? 这具体要看房屋的面积才能计算需要多少钱;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印花税:房款的0.05%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农村半路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率非常高,所以伴随着的再婚也是非常多。在农村这样再婚重组家庭就被人们称为半路夫妻。半路夫妻要想生活的好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夫妻双方都是带着孩子的,孩子之间会有很多的矛盾,久而久之夫妻婚姻也就走到尽头,那么农村半路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 ...


·在房管局备案的房子怎么变更合同?
      在房管局备案的房子怎么变更合同?一、在房管局备案的房子怎么变更合同 商品房备案合同,是可以更改的,但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和变更的工作程序》第二条具体要求: 1、 更改买受人(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内容需申请变更...


·一、离婚对农村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一、离婚对农村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对农村房产的分割也是根据均等的原则进行分割,按照房产的价值平均分之后再根据双方实际的经济情况和抚养孩子的责任分配再判断偏向于哪一方。具体如下: 1、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


·一、男方在结婚前买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男方在结婚前买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大多数的房产都是70年,但也有那种买房子只有40年的情况,不
      大多数的房产都是70年,但也有那种买房子只有40年的情况,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买房子40年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情况下对自己购买房子不是很有利。因此了解清楚相关内容也是蛮重要的,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吧。房屋产权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


·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
      对许多购房者而言,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二手房是最经济实惠的购房选择。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购房者需要规避交易风险,以减少交易纠纷。那么,具体而言,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下面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


·分公司租房合同盖章吗?
      分公司租房合同盖章吗? 一、分公司租房合同盖章吗? 办理分公司时,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总公司法人签字和盖章。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以及流程
      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以及流程 主要是因为现在社会的经济是越来越好的,所以最近就有佛山市的咨询人员问我们关于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规定是如何的,其实您是不用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得不到补偿这个情况,就算拆迁方是政府也会给您补偿的,而且不管拆迁方是谁都必须按照流程办事。 ...


·使用权房继承方法是什么?
      对于使用权房,该房屋的产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但是,允许使用权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继承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归使用权人所有。另外,使用权房的继承与商品房的继承规则是有所区别的。接下来,将为您介绍,使用权房继承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使用权房继承方法 使用权...


·房屋权属司法鉴定项目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法律上一种非常常见的鉴定方式,司法鉴定也能够在房产方面进行,对于房屋权属司法鉴定相关项目以及价格您都了解了吗?今天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简单的讲解一下。 房屋质量检测项目: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价格 房屋质量检测业务范围根据检测目的不同分为以下七大类,其内容基本囊括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