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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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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一、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如下: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3、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二、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
  
  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是检验社会法治理念发展程度的试金石,也是完善社会法治发展的重要一环,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建立婚生子女推定与否认制度
  
  1、确立婚生子女的推定制度
  
  所谓婚生推定制度是指子女婚生性的法律强制规定。只需证明在子女出生或受胎时丈夫与子女的母亲有婚姻关系,且子女是丈夫之妻所生即可。以此也可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一定的改善,不至于机械地一味给予非婚生子女冠以“黑户”的帽子。对于判断婚生与否,采取出生与受胎混合主义立法例是合理的。即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导存续期间出生或受胎的,均为婚生子女。
  
  2、确立婚生子女的否认制度
  
  有推定就有否认,以相反的制度作为反向救济手段。婚生子女的否认是指丈夫证明在受胎期间内,未与妻子有同居行为或者有其它证据证明子女非由夫之受胎,而依法否认子女是自己的亲生子女的制度。应当对提出否认人的范围、事由、否认期限和方式以及举证责任进行详细规定,便于操作。
  
  (二)建立我国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
  
  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也可以进行认领,以确定亲子关系。而未经生父认领的,在法律上就不能认为二人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由此可见,认领是确定非婚生子女与生父之间是否有法律上亲子关系的重要依据,因此确立认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三)确立婚生子女的户口申报、监护与抚养制度
  
  1、简化户口申报手续
  
  我国的非婚生子女户口申报流程非常复杂,而且经常受到各个环节的堵卡,很多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一直到其学龄甚至成年后还未解决,造成了很多问题。基于保护非婚生子女的考虑,必须简化程序和手续,如此还可以说是“享受同等权利”。
  
  2、确立非婚生子女的监护制度、抚养制度
  
  笔者认为,在明确保护非婚生子女时,自然要明确其监护和抚养问题。这是从“非婚生”到“婚生”转变的应有之义。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生父生母给予其相似或相近的生活条件。
  
  此外,对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用难以落实的现状,建议建立一套政府先行垫付制度。即由政府拨款儿童福利机构或慈善会先行垫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再以债权人的身份,要求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返还。确保非婚生子女的正常健康成长。
  
  虽然,在我国法律上给予了非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并且也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给予保护。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非婚生子女都是受到了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的,往往他们享受的权利与婚生子女享受到的权利并不对等,甚至在有些家庭视非婚生子女为耻辱,剥夺了他们继承其亲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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