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一、要式合同与格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也就是说,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而格式合同则不同,虽然其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但其内容却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好的,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
   二、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等其他形式。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所谓书面形式,就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什么是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有的则称之为附从合同者或定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之为格式合同。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也有学者定义为“一方当事人或者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预先拟订或印制成固定格式以供使用的条款”。
  综上所述,要式合同的内容必须是法定的,要具备特定形式,而格式合同只是一方确定合同内容,对方可以同意或者否定,没有法律强制性要求。这就是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一般来说,要式合同的内容要比格式合同的内容要来的严谨。


·合同违约责任属于什么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属于什么责任?合同违约责任属于民事方面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哪些? 当今时代有许多的借贷不再是单一的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双务合同形成互负债务的关系。虽说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都有行使抗辩权的权力,但是权力的行使都是有条件的,如果无限制的行使抗辩权不仅会造成权力的滥用还会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损。那么行...


·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合同开始履行的过程中,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那么此时就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那到底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当事人在...


·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一、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民法典不承认合同的默示变更。所以默示变更合同的方式如果对方不承认,是无效的。 合同内容变更是指合同主体保持不变,在保留原合同实质内容基础上[同一性],使合同内容[合同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单方面 修改或篡改合同,对原合同...


·监护人签订合同有效吗?
      监护人签订合同有效吗法定监护人替被监护人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这是因为被监护人或者是未满十八岁,或者因病等因素。不具备或不能行使民事权利的,那么监护人可替代被监护人行使民事权利,包括签订合同。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违反此规定的,法定监护人签订的房屋买...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怎么作废?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怎么作废?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怎么作废? 合同在依法解除之后就算是作废了。 合同解除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约定解除,另一种是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到期能办失业吗?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到期能办失业吗?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到期能办失业的,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1、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


·装修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装修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我国《合同法》违约金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


·合同诈骗和诈骗罪哪个轻一些?
      合同诈骗和诈骗罪哪个轻一些?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殊情形,并不存在谁重谁轻的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涉案金额、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从入刑的角度来看,如果诈骗罪的入刑金额高于合同诈骗罪的金额,合同诈骗罪要高一些。《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合同在成立以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合同的撤销权并不是很了解,对于这一权利的行使期在各国法律中均有不同规定,关于这些不同之处的体现和对比,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这一问题。 一、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 撤销...


·怎样防范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怎样防范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一)从合同条款完备入手 合同不完备,必要条款缺失,导致合同履行和纠纷发生后无约可依。常见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 2、标的条款; 3、数量条款; 4、质量条款; 5、价款或者报酬条款; 6、履行期限、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