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一、要式合同与格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也就是说,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而格式合同则不同,虽然其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但其内容却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好的,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
   二、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等其他形式。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所谓书面形式,就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什么是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有的则称之为附从合同者或定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之为格式合同。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也有学者定义为“一方当事人或者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预先拟订或印制成固定格式以供使用的条款”。
  综上所述,要式合同的内容必须是法定的,要具备特定形式,而格式合同只是一方确定合同内容,对方可以同意或者否定,没有法律强制性要求。这就是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一般来说,要式合同的内容要比格式合同的内容要来的严谨。


·出版社的购销合同要包括什么?
      出版社的购销合同要包括什么?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捷、省时、方便、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其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因此,合同法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弱者利益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着合同的签订已经履行等相关情况进行的规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合同法》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法律,因此,他都想要知道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


·保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保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随着我国的法治社会在不断的完善,人们在解决问题是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而在解决的过程需要签定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气,通常对于入职时候人事保管合同争议比较多,因此,在签订保管合同的时候小注意很多问题,那保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签...


·商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商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一、商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


·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的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解除具有以下特征: (一)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无效合同、...


·最新玻璃瓶购销合同范本
      最新玻璃瓶购销合同范本 玻璃瓶购销合同范文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乙方供货材料名称、数量及单价: 说明...


·产品质量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产品质量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而未声明引起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侵权诉讼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引起的追究产品责任的侵权诉讼,《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 我们知道每个公司几乎都有一定的股东,也就是这个公司的投资人,很多融资在壮大自己的实力的时候就会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进行,因此很多大型公司的股东有很多,而每个股东的手中有这个公司的股权,并且股权可以转让,那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股权转让...


·一、店面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一、店面合同违约金怎么写?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国家工商局统计,合同欺诈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合同履约率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70%下降到50%。在没有履行的合同中,相当一部分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严重侵犯了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严重的话构成犯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本文...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