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资转内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外资转内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么?
  
  一、外资转内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么?
  
  不需要,公司里面重大事项,只需要通过代表全体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的股东会议通过即可,无须全体股东同意,外资转为内资即此处所说的重大事项。
  
  转变的流程
  
  首先第一步,由中外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外资转内资,必然有外方
  
  的股权被中方收购,双方约定交易价格、交割方式。
  
  第二步,找个职能部门认可。协议不能是私下的,得找个权威部门认可
  
  ,外商投资的政府主管部门是商务局,外商来投资必须在商务局登记备
  
  案,外商撤资也必须告知商务局。商务局认可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后,出具红头文件。
  
  第三步,资金交割。外商开始来投资时须经外汇局登记备案,登记备案
  
  后才是合法的外资企业。才允许外商汇入资本金并将其兑换成人民币后
  
  使用。现在外商要走了,外商愿意以多少钱变卖自己的产权,外汇局同
  
  意后方可购汇汇出。资金交割完毕,注销外资企业。正式转为内资企业
  
  外资可以转内资!
  
  二、办理工商变更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一般是外经贸局或商务局)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终止原合同、章程、撤销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文件
  
  3、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及企业类型变更、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决议
  
  4、转让方、受让方及其它投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原投资各方签署的同意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协议
  
  6、有关债权债务(含涉外税收)承继情况说明
  
  7、海关和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8、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公章的外资转内资申请报告。
  
  三、外资与内资区别
  
  1、资金来源不同。内资不含外资成分,内资企业资金来源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股份企业等五类。外资企业则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2、税收政策不同。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税率是一样的。但是外资的企业享有所得税的优惠,外资的企业从盈利年度开始计算,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征税的对象选择方面有所不同。现行内资的企业和外资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对一些特殊的区域外资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的企业分别实行27%、18%的二档的照顾税率等,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的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
  
  内资与外资公司的具体界定:
  
  1、内资企业是指股东全部是境内的公同或组织,不涉及境外股东。
  
  2、外资公司有:外商独资(股东全是境外公民或组织)、中外合作、合资(股东一方是外商:包括境外的组织和公民;一方是中方投资者:仅限于法人组织)。
  
  3、三个外国股东只能成立外资企业,不成成立内资公司。
  
  4、外商只要投资的项目符合《指导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规定,都可以申请在境内投资外资公司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
  
  5、外商无论如何都不能在境内直接设立内资公司,折衷的办法是,外商首先设立外资企业,然后该外资企业再和境内股东投资设立内资公司。
  
  6、外方和中方共同投资的企业有两种形式: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公司再投资的企业就属内资公司了。
  
  外资转为内资,就是将公司的资金结构进行更改,在公司的决策过程中,属于非常重大的事情,所以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无权对该件事情进行决策。外资的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中外合作企业等等类型的公司。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规定的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规定的现在很多有两套或者是多套房屋的人都会选择将多余的房屋进行出租处理,如果这些房屋被拆迁的话和一般的房屋拆迁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因为在这里面涉及到了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拆迁后房屋承租人需要寻找其他的出租的房屋。租赁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如下。一、租赁房...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以解决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问题。因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我们以成都的为例,跟您讲讲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一、...


·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


·北京农村房屋买卖的内容是什么?
      北京农村房屋不支持市场买卖,只支持同村同户籍之间交易。在农村私有房屋买卖中,买房人买房,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而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以外来户口没有资格购买北京农村房屋。具体内容,由的我们为您介绍北京农村房屋买卖。 首先要确保购买者是本村户口,而且没...


·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要点有哪些?
      在现在的继承内容中中,房产继承已成为主要的财产继承,随之而来的就是房产继承纠纷,房产继承纠纷已经成为了房产纠纷的常见类型之一,由于对法律的不熟悉,人们在继承房产时会忽视很多要点,导致继承瑕疵或者是产生各种纠纷,现在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继承法,以及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


·最近有个消息甚嚣尘上,激动了广大还没有买房的朋友了,这个消息
      最近有个消息甚嚣尘上,激动了广大还没有买房的朋友了,这个消息就是二手房停贷。但是,这个消息的真实性可靠吗?我们悉心整理出了下文的内容,可以明确告诉你,二手房停贷这个消息其实并不是真的,二手房依旧有贷款,改变的只有条件。 一、二手房停贷是真的吗 工行没有停止二手房贷款,只是条件比以...


·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在实际
      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在实际购买的过程中,其实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是不一样的。而现在由于购买商品房的人比较多,我们就以购买商品房为例子,为您讲解一下究竟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哪些是需要购房者多加注意的地方,下面我们为你作分析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
      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一、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


·结婚后双方一起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现在的男女算的都比较精,毕竟离婚率太高,不能因为夫妻离婚就导致自身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害,这当事人肯定不得干。因此有不少人都是在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然后一起还银行贷款的。那此时结婚后双方一起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后双方一起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


·房屋租赁协议违约责任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协议违约责任怎么约定 现行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租赁合同自行约定违约金条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若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房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房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同时还会把约定好的租赁期限一并写入所签订的协议当中。虽然具体的租房期限由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但我国法律却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高期限作出了限制。那到底是如何对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