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房地产市场上,期房是很多的。有些房子刚刚奠基就开始预售了,很多买房人看中了房子的某些优点而选择买房,可是买了房子后出于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又想要把已购的房屋转让出去。那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的?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
  
  (一)一次性付款的转预售程序
  1、买受人(指买房者)与受让人(指接受上述买房者房屋产权转让的人)签订一式四份的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写明转让的预售合同的编号、转让原因、金额、面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转让合同必须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2、转让双方持预售合同、转让合同及有关的证件到预售登记的交易主管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报市国土与房屋管理局审批。3、经交易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的,转让双方需缴纳相关税费。转让合同在加盖“预售登记专用章”后,买受人所持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
  (二)按揭贷款预售转让的程序
  
  ?
  1、开发商、银行、买受人、受让方应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要求转让所购房屋、解除贷款合同并经银行同意。2、开发商与原买受人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受让方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3、买受人与受让人签订一式四份的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写明转让的预售合同的编号、转让原因、金额、面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转让合同必须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4、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借款合同,开发商与贷款银行解除担保合同。
  (三)签了购房合同,但没有办理预售登记的商品房转让
  没有办理预售登记的商品房转让就比较简单,开发商、买受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买受人与开发商解除合同,然后受让人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一过程不需通过房屋主管部门的批准及履行相应的程序。
  (四)房屋在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后的转让应属于二手房的转让,其规定与程序和二手房的交易相同。
  
  二、怎样转让预售商品房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期房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履行法定的程序。法律规定,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生活中,购买了预售商品房后由于种种原因又想转让的情况数见不鲜,若是转让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极有可能导致转让无效,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为了避免转让预售商品房过程中的风险,建议在进行预售商品房转让之前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应该如何来操作。
  
  
  


·一般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针对不同类型的房屋,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其实这里的流程都是不太一样的。现在购买商品房的人还是比较多的,那一般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呢?这买卖商品房的过程中会有很多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接下来,我们就一并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您的意义更是无需多说。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争夺房子的产权而引发的一些家庭矛盾也越来越常见。您再对房产进行起诉的的时候,就需要出具一份报告书。所以,我们今天就为您介绍关于房产纠纷报告怎么写的问题。 关于房产纠纷...


·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可以吗?
      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可以吗?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是可以的,但并不是产权证有名字房子就能分一半,这还要看房子到底是一方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属于婚前财产。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


·购房者不按时付款有什么后果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那么此时购房者就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相应的购房款,而开发商也应当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就商品房进行交付。但现实中要是购房者不按时付款的话,则就会产生不利的后果。那到底不按时付款的后果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者不按...


·虽然房价日益飞涨
      虽然房价日益飞涨,但是人们还是希望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种情况下先付首付在慢慢的按月供房成了大多数普通家庭的优先选择。那么买房子付首付要求有哪些呢?我们要证明是不超过60岁的且证明有稳定收入的成年人。适用对象: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稳定的职业与...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申请进行按揭贷款购买。不过此时银行提供的也仅仅是剩余的房款,购房的首付一般还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的。那实践中,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 所谓二手房首付,指的是...


·北京市租赁合同备案影响房屋过户
      现在北京市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合同管理,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要求比较严格。有些房东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后又准备把房子卖掉,这里就多少有个疑问,北京市租赁合同备案影响房屋过户么?我们针对这个您比较关心的问题,在下文给出了自己的答案,让我们来一起看看。 一、北京租赁合同备案影响房屋过户...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各地的补偿标准还不太确定,你的房屋会被送去评估,但是评估的价格都普遍偏低,你可以根据评估的价格,然后翻一番就是很高的标准了。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


·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会搞不清楚销售人员介绍的各种面积,其
      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会搞不清楚销售人员介绍的各种面积,其中就包括了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等,那其中什么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呢?而此时对房屋的建筑面积怎么算才好呢?由于计算房价的时候需要根据面积来计算,因此就需要搞清楚这方面的内容才行。 一、什么是住宅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亦称建筑...


·离婚时老公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老公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老公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不能分割丈夫婚前房产,因为婚前房产是丈夫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