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什么时候开始?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什么时候开始?
  
  一、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什么时候开始?
  
  按法律规定,著作权是作品完成之日开始享有的,而不是作品发表之日。也就是说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二、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
  
  综合上面所说的,著作权的存在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作品拥有者的利益,而对于保护的期限就要从完成的那一天起就算是已经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但前提是保障这个作品没有任何的抄袭行为,也是属于自己原创出来的作品,这样才能受到保护。
  
  
  


·药品专利申请的原则是什么?
      药品专利申请的原则是什么?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


·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一、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 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


·办理商标续展应提前十二个月?
      办理商标续展应提前十二个月? 一、办理商标续展应提前十二个月?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


·商标侵权的法定形式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的法定形式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的法定形式是怎样的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


·专利权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专利权转移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或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移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3、申请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


·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在商标领域内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我国法律明确提供给您几种救济途径,其中就包含了商标行政复议,申请商标行政复议不仅要求合理正当,还要求符合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程序。那么,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申请商标行政复议的程序 复议程序是...


·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怎么做?
      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怎么做? 一、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所需材料 1、公司转公司: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2、公司转个人: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


·协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协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协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当事人是否进行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采取的是自愿的原则。当然要是能够申请注册的话,那么将会更多的受到来自相关法律的保护。而在进行版权注册的时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计算机软件也是自创作之时起就自动取得了著作权的,但如果所有人能够办理一下登记的话,那么对保护计算机软件来讲将是更有利的,可以更多的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您知道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多少年?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多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