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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被告人的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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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事诉讼中,单位被告人应该享有与自然人被告人相同的辩护权。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义务切实保障单位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充分行使。

   根 据《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护权的行使主体分两类: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 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具体到单位犯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辩护权的行使主体应当考虑到单位犯罪是属于单罚制单位犯罪还是双罚制单位犯罪,因为在这两种情形下, 辩护权的行使主体有着明显的差异。

  

   无论是单罚制单位犯罪,还是双罚制单位犯罪,因被指控为单位犯罪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成为刑事被告人的自然人,应当当然地享有刑事诉讼中自然人被告人所具有的辩护权,包括自行辩护权、委托辩护人辩 护权和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法院指定辩护权。因为在单位犯罪案件中,虽然单位是主要的犯罪主体,但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的自然人也当然成为单位犯罪的附随主体。③先有犯罪单位这一主要主体,才可能有自然人这一附随主体。而且自然人作为单位犯罪的附随主体有其理论根据。首先追究单位犯罪案件中自然人刑事责任的需要。刑法的一般理论表明,“只有犯罪主体才是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⑼, 才能够为单罚制找到存在的依据。只有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才能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必然是犯罪主体,否则,就是刑及无辜,罪刑擅断。在我国单罚 制是只惩罚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下列人员可以担任诉讼代表人:

  

  (1)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则其可以作为也应当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反之,经过法定程序产生的新的法定代表人应该作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

  

  (2)没有参与单位犯罪的单位其他负责人。在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没有产生新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则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可以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3) 被告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被告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较为了解,而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能较好保障单位的合法 权益。但是应注意一点,非本单位成员的律师不能作为诉讼代表人,因为诉讼代表人不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只有本单位的成员才能代表单位参加诉讼。⑻

  

  (4)符合诉讼代表人条件的其他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
      法发〔1993〕25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审判实践经验,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


·新刑事诉讼法办案期限一览
      

办案

机关


·刑事案件的庭前会议
      由于刑诉法对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只作程序性审查的规定,案件主审法官往往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 各种情况缺乏相应的了解。为防止庭审活动的无序化,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我们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了庭前会议制度,由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在对案件进行表面审 查的基础上,召集控、辩双方共同到会,对案件有...


·自诉
      自诉是指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控诉形式。它在诉讼史上出现远远早于公诉。在刑事诉讼的发展中,“弹劾式诉讼”是最初形成的诉讼模式,启动这种诉讼程序的机制便是被害人或者他的近亲属行使控诉权,这种控诉形式保留了原始社会血亲复仇的遗迹,它的理论基础在于将犯罪视为对被...


·哪些刑事自诉案件 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规定,刑事自诉 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后, 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刑事案件诉讼代表人的诉讼地位
      诉讼代表人不是单位犯罪案件中的当事人,而是单位犯罪案件中具有相对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与人。 单位犯罪案件审判程序中的当事人即单位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及被害人。单位诉讼代表人作为代表单位被告人参加诉讼的人明显不是被害人,也不是单位犯罪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被告人 : 其一...


·庭前准备
      

一、立案后,法律文书及本院材料由书记员送达,当事人应当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被告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合议庭成员和独任审判员除遵守审判纪律外,开庭前不得单独...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

  (二)属于本院管辖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


·证据交换
      证据交换,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项新的程序机制。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证据交换的规定,但自1993年以来最高法院颁布的司法文件 中多次提及证据交换的问题。1993年最高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5款规定:“开庭前,合议庭可以召集...


·刑事开庭阶段程序
       开庭阶段可分为五个阶段:
  (1)宣告开庭之前,书记员应先查对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向诉讼参与人及旁听群众宣读法庭规则,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唤当事人到庭...


·被告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这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被告人最后陈述也是法庭审判中一个独立的阶段。
  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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