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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发生医疗过失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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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士发生医疗过失怎么处理?1、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在医疗行为上可以具体表现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医学技术操作规范、技术程序、处置原则等。
  2、护士医疗过失对于护士本人的处理
  一般对造成医疗差错的护士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晋升职称和评先选优资格,扣罚绩效工资;严重的直接开除。扣罚负有管理责任的科主任、科护士长当月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
  3、护士医疗过失对于病患的处理
  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向死亡患者家属赔偿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十三)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经过我们的介绍,关于护士发生医疗过失怎么处理这一问题已经清楚了,医疗纠纷在当下中国已经成为了一个很大的纠纷群体,对于医疗过失导致的纠纷各相关单位都给出了各种规定,五花八门,甚至各地区也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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