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经常会有贷款的情况出现,很多人对于土地使用证贷款抱有疑问,不清楚土地使用证进行贷款的流程。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证都可以进行贷款。那么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下面就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
  首先要确认名下的土地使用证是否符合贷款的资质。不同的证件有不同的标准,要先知道自己的是什么证,然后再去当地银行了解他们接受不接受这些证件。(1)地上建筑物是否已办理了产权登记(2)是国有用地还是集体用地(3)是农用地还是建设用地《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项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如果土地使用证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土地抵押贷款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抵押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须交清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须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2、抵押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抵押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产权证明。3、抵押人持有土地的《土地价格评估报告》。4、抵押权人持有土地管理部门签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以下简称《抵押证明书》),此证明书由省土地管理局制发。5、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必须明确抵押人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和时间,抵押人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可暂缓交,待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或终止贷款行为后补交。6、属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抵押借款额一般不超过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扣除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的余额一般土地证抵押贷款流程如下:1、先得找到银行同意给你土地抵押贷款;2、得到土地评估单位做抵押土地评估,一般土地局都能有或挂靠一个;3、拿着评估报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记,合格后,给你出具“土地他项权利证”;4、拿着这个“他项权利证”到银行办理贷款事宜,得有抵押合同和最高限额贷款合同。对于不同的情况使用用土地使用证贷款的力度也是不同的,不要因为自己疏忽而导致了不能进行贷款。在使用土地使用证贷款之前一定要检查自己是否有相应的资质,是否符合上文描述的规定,从而保障自己的利益不收到侵害。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


·贵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近年来,为了提高生产力,加强同其他省份的联系贵州省在大范围面积内修建铁路、高速公路,难免需要征占公民的土地,且占用的大多数都是农民的土地。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在土地被征用后可以按照贵州征地补偿标准得到补偿。一、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的土...


·2023年甘肃征地补偿最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在城市化发展的初级阶段频繁的征地工作这也是很好理解的,因为,国家包括市民本人都不会只满足于现在的经济发展状态,未来我国公民的生活肯定会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迈入到一个更好的阶段当中的,因此现在甘肃省也是各省的征地特别的多。所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甘肃征地补偿最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


·征地苗木补偿标准的注意事项
      征地苗木补偿标准的注意事项 一、基础性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


·如果不做地址变更能续展吗
      如果不做地址变更能续展吗?不做地址变更也能办理续展,除非公司的经营地址发生了变动,地址已经变更的需要申请地址变更。《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


·沈阳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沈阳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的办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


·租售同权的政策最早在广州地区被公布,在该政策被公布之后,在全
      租售同权的政策最早在广州地区被公布,在该政策被公布之后,在全国范围内被广泛议论。租售同权从字面意义上来看说明租房者与购房者可以获得同等的权益,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广州房屋租售同权政策包括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 值得一提的是,《工作...


·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一、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 国家以转让或者租赁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揽外商,是利用外资投资方式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举措。很多人不知道外商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具体法律有哪些规定。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


·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高速公路的建造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必要基石,但是,高速公路的建造必然涉及到大量的土地征集。那么,被征地的人们都会很想知道自己最多可以拿到多少征地补贴,下文就是以渝泸高速重庆地区征地补偿标准为例子,向您介绍一下关于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一些具体知识。 (一...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合同法中,却有不同规定。发生合同纠纷时,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却是一般规则。那么,确认合同履行地就是解决管辖问题首先要做的工作。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呢?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